观点地产网讯:11月14日,上置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置集团)发出有关诉讼的最新情况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上置集团的股东上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上置投资),于2014年10月31日与新城镇和上置集团签订收购协议,以13.15亿元收购罗店公司的若干资产。
收购协议中要求上置集团应于相关时间应承担罗店公司及其联营公司的若干贷款及负债,包括约7581万元的银行贷款及贸易应付款项,但上置集团未能偿还。
另外,上置投资为促使上置集团能成功收购罗店公司的资产,因上置集团要求,代为预付6729万元以偿还上述款项,这部分款项上置集团未能偿还给上置投资,因此构成不正当收益。
因此,上置投资向高等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上置集团须承担7581万元的款项、代为预付6729万元不正当收益、利息、诉讼费及进一步或其他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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