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向中航国际深圳14.16亿债券存续金提供反担保

招商蛇口向中航国际深圳14.16亿债券存续金提供反担保
2019年11月22日 20:14 观点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11月22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以招商物业100%股权认购中航善达发行股份所涉的中航善达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针对中航国际深圳在“16中航城”债券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公司向中航国际深圳提供反担保,最高本金金额为14.16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中航善达正在办理以招商物业100%股权认购中航善达发行股份事宜所涉的新增股份发行上市工作,中航善达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持有中航善达47.45%的股权,深圳地产持有中航善达3.71%的股权,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中航善达51.16%的股权,为中航善达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被保证人)持有中航善达12.97%的股权。

此前,中航善达于2016年3月1日发行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五年,债券简称“16中航城”,而中航国际深圳作为中航善达的控股股东,为“16中航城”公司债券向债券持有人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公告日,“16中航城”公司债券存续金额本金合计约为14.16亿元。

若中航善达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支付“16中航城”债券项下部分或全部利息与本金,或基于其他相关规定,造成中航国际深圳实际承担了担保还款责任,针对中航国际深圳实际还款责任,招商蛇口就被中航国际深圳实际还款责任的全部金额承担担保责任,中航国际深圳实际还款责任的最高本金金额为14.16亿元,招商蛇口应承担的最高本金金额为14.16亿元,担保期限为自“16中航城”债券存续期及到期(2021年3月1日)且最后一笔本息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招商蛇口方面认为,公司成为中航善达的控股股东后,针对中航善达发行的“16中航城”公司债券项下的担保责任向中航国际深圳提供反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有利于促进中航善达的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截至公告日,招商蛇口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71.58亿元,占招商蛇口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5.78%,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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