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回应深交所问询函:未对控股子公司宝湾控股提供财务资助

南山控股回应深交所问询函:未对控股子公司宝湾控股提供财务资助
2019年12月16日 16:48 观点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12月16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拟与杭州网营物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弘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南山网营供应链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及弘湾瑞资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所涉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了解,关于产业地产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采取的会计核算方式,南山控股回复称:产业地产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60,005万元,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和杭州网营物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自拟出资8亿元,各自分别占比49.99%,剩余比例由深圳市弘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万元;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为人民币40,005万元,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和杭州网营物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自拟出资2亿元,各自分别占比49.99%,剩余比例由深圳市弘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万元。

关于产业地产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将由普通合伙人弘湾创投担任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宝湾控股和杭州网营物联为有限合伙人。

对于上述合作投资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南山控股回应称,本次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但由于产业基金普通合伙人弘湾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弘湾创投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合作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另外,由于上述两只基金弘湾创投均不具有控制权,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上述两只基金份额的认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未在上述两家合伙企业中任职,故上述两只基金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对于是否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宝湾控股提供财务资助或提供担保等情形,南山控股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宝湾控股提供财务资助。

而在提供担保方面,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宝湾控股新增提供不超过220,000万元融资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已对宝湾控股提供担保金额16亿元(含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间为宝湾控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20,000万元),上述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按其持有宝湾控股的持股比例(22.64%)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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