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拟发行不超过4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

迪马股份拟发行不超过4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
2020年02月17日 18:18 观点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2月17日,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在《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上,迪马股份或旗下子公司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发行不超过20亿元,银行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不超过20亿元。发行方式为按相关规定由监管部门审批、备案或注册,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含10年)。决议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24个月。

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分批分期发行金额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发行期限、品种、价格、规模、方式、年限、担保、募集资金用途、利率等,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及未来投资计划等,结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债务市场情况确定。

关于用途,迪马股份方面表示,公司发行不同类型的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或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包括不限于偿还债务、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或重要支付等。

此外,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的议案》,鉴于迪马股份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和企业管理咨询(最终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修改。

而会议还提及了,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对象封辉、向林、邹庆、许懿铭共4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11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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