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12月23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据悉,于2021年12月23日,深振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通过两个议案,其一是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据公司资金需要,深振业决定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期限1年,具体贷款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本次贷款按月付息,用于自有物业维修、材料采购、代发劳务人员工资等用途。深振业表示将根据资金状况合理使用贷款,妥善安排还款节奏。
其二,深振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据悉,深振业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振业天成”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项目银团开发贷款。
按照银行要求,深振业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深振业表示,公司持有广州鸿远公司100%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且广州振业鸿远公司对此次担保提供了全额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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