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显示,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项目公司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台州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9,631.50万元。
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8,052.90万元,不计息;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佛山中交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421.1万元,不计息;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台州滨帆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7.50万元,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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