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集团被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达5.9亿余元。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被列为被执行人140余次,累计被执行总金额超过134亿元。
此外,该公司还涉及多条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及终本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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