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2日,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明中国”)宣布,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伟梁先生已于2024年12月10日辞去其在公司的所有职务,包括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成员,且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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