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16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其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告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保利发展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表示,将在收到申请文件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申请。
保利发展强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且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该期可转换公司债权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实际控制人保利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亿元,拟用募集资金将投入北京、上海、佛山等城市的1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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