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崔家鲲先生和王兴海先生的招商银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已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根据公告,崔家鲲先生和王兴海先生的任职资格分别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崔家鲲招商银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5〕764号)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王兴海招商银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5〕770号)核准,任期均自2025年12月29日起生效。
崔家鲲先生和王兴海先生与招商银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无任何关系,不存在利益冲突,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公告日期,崔家鲲先生和王兴海先生均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监管机构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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