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元获宁波中院决定预重整 预重整期间为六个月

ST龙元获宁波中院决定预重整 预重整期间为六个月
2026年09月09日 18:52 观点新媒体

观点网讯:9月9日,ST龙元(600491.SH)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宁波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公告显示,预重整期间为六个月。

据公告,法院决定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是否成功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同时提示,若重整失败,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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