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10月1日施行

北京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10月1日施行
2026年09月17日 18:57 观点新媒体

观点网讯: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按照新发布的奖励办法,举报6类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结案后,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其中,重大违法行为包括:违反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违反价格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其他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等。

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举报奖励按已执行罚没款的5%计算,不足5000元的补足5000元;二级按3%计算,不足3000元的补足3000元;三级按1%计算,不足1000元的补足1000元。

无罚没款的案件,三级奖励分别为5000元、3000元、1000元。

内部举报人奖励金额可在此基础上上浮10%。每起案件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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