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0日,四川长虹公告称,公司关联方虹图投资原拟通过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最后截止日期为当日。
截至目前,本次私有化建议的相关不可豁免先决条件尚未达成,且最后截止日期未获延长,私有化建议于9月20日失效,私有化不再实施,长虹佳华港股上市地位不会撤销。
本次私有化未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长虹佳华的股份及股权比例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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