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威华达控股有限公司公告,于9月20日,公司与卖方Nova Scope Ventures Limited订立买卖协议,有条件收购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31.86亿港元,将通过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支付。由于有关收购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收购事项构成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
代价股份为11.8亿股新股份,按每股2.70港元的发行价向卖方配发及发行,占公告日期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6.99%,占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14.53%。代价股份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无须股东批准。
发行价2.70港元较2026年9月18日(协议订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价每股3.010港元折让约10.30%,较协议订立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每股3.045港元折让约11.33%;较2026年6月30日经审核每股综合资产净值约0.62港元溢价约335.48%。
目标公司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投资控股公司,由卖方全资拥有,主要资产为间接持有中国营运公司约49.60%权益。中国营运公司为AI基础设施、算力租赁、模型服务及智能体应用供应商,客户覆盖互联网、汽车、能源及电讯等领域。
独立第三方估值报告采用市场法,中国营运公司100%股权于2026年6月30日的价值约为104.899亿港元;按约49.60%的实际间接权益计算,目标公司100%股权价值约为52.029亿港元。
中国营运公司2025年度收益2.394亿元人民币,除税后亏损8430万元人民币,年末资产净值12.282亿元人民币;2024年度收益1.123亿元人民币,除税后亏损1.015亿元人民币。
卖方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投资控股公司,其70%股权由特斯联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益持有。卖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威华达控股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威华达控股全资附属公司并合并至集团财务报表。卖方承诺自完成日期起至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出售任何代价股份。
完成须待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包括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代价股份上市及买卖、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不触发卖方强制性全面要约责任等;若条件未于截止日期前达成或豁免,买卖协议将终止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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