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7日,蚬壳电业有限公司宣布董事会、管理层及公众持股量等多项变动,均自同日起生效。上述变动源于要约人星兆控股有限公司完成要约后公司控制权变动。
董事会宣布,梁振华、邓自然、周启超、翁国基、李碧玫、梁文钊、潘泽生及何志成已辞任公司董事,梁振华同时辞任行政总裁。公告指,上述辞任乃因综合文件所披露之公司控制权变动所致,各辞任董事已确认与董事会并无分歧。
辞任生效后,翁国基不再担任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潘泽生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成员及审核委员会成员;梁文钊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李碧玫及何志成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
同日起,林震东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提名委员会主席;林文鸿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彭海燕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林文炭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萧家辉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李新松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成员;余浩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成员。萧家辉、李新松及余浩已各自向公司确认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的独立要求。
公告披露,林文鸿被视为于星兆控股持有的14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本70.00%。星兆由天珑移动间接全资拥有,天珑移动由天珑科技持有约97.0149%。
各新任董事已订立委任函,初步固定任期3年。林震东、林文鸿及林文炭各自有权收取每年30万港元董事袍金;彭海燕、萧家辉、李新松及余浩各自有权收取每年18万港元。林震东不会因担任行政总裁收取额外薪酬。
此外,周启超及李碧玫不再担任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授权代表,梁振华不再担任法律程序代理人;林震东及彭海燕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公司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变更为香港新界屯门青杨街1号世纪城市工业大厦4楼A室。
公众持股量方面,紧随要约截止后,公司曾不符合上市规则第13.32B(1)条所载25%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联交所已于10月7日授出临时豁免,期限由10月6日至10月13日。翁国基辞任生效后,卖方不再为公司核心关连人士,其持有之1亿股保留股份被视为公众持有。计及该等股份,公众持有股份总数为5.989亿股,占全部已发行股本29.945%,25%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已获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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