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拟签宜宾锂宝股权回购补充协议二 回购期限延至2030年底

天原股份拟签宜宾锂宝股权回购补充协议二 回购期限延至2030年底
2026年11月06日 21:50 观点新媒体

观点网讯:天原股份公告,公司拟签订宜宾锂宝股权回购《补充协议二》,调整相关回购条款。此前公司曾与集安基金等签订《回购事项之补充协议》,约定股权回购条款将于2026年12月31日触发。

根据公告,现宜宾创投拟受让集安基金持有的集信锂宝基金份额,各方拟签订《补充协议二》,回购权利人由集安基金变更为宜宾创投、集信锂宝;回购触发截止时间从2026年12月31日调整到2030年12月31日。

同时,自2026年5月1日起,投资收益年化单利从8%降低为4%;回购价款以集信锂宝对宜宾锂宝和宜宾光原的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为基数分段计算。

天原股份及国光电器有权按各自回购比例(天原股份90%、国光电器10%)于2030年12月31日前回购相应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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