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死亡”的基本情感是忌讳的,对“身后事”却总是持重肃穆。在我们的文化里,当一个人心脏停止跳动,剩下的完整躯体仍然代表逝者生命的一部分,对遗体的保存与处置,始终会放在重要位置。
但这件事正在年轻人中发生变化。
2022年3月,王森送给了自己一份18岁的成年礼物:一张人体捐献志愿者登记卡。
高一那年,王森看了一部威尔斯密斯主演的电影《七磅》,主人公在一次因过失车祸中造成了7人死亡,其中包括自己的妻子。为了偿还自己的罪过,他分别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7个值得帮助的人。
王淼深受触动,“死亡并不意味着终结,而是一个人可以选择为世界作出的最后贡献”。成年后,他第一时间到红十字会登记了遗体和器官捐献志愿书。
王淼在大学学了临床医学,亲眼看见被尊称为“大体老师”的遗体捐献者在自己眼前安静地躺着,那些珍贵的遗体,大都来自死者生前的自愿捐献。
和大多数医学生一样,他了解到,我国教学研究可用的遗体标本相当紧缺,通常十几、二十几个医学生才能解剖一具遗体,而尸体解剖往往是医学生入学后的第一堂课,对人体的认识与学习都由它展开。
“健康的话是标本,不健康也是病理标本,怎样都是为社会做贡献。”王淼想,“总比变成一抔黄土好”。
中华遗嘱库发布的《2021中华遗嘱库白皮书》首次提及“00后”立遗嘱情况,2020-2021年立遗嘱的人群中,“00后”有223人,近一年增长了14.42%。
在国内首个器官捐献登记网站“施予受”上,自2014年3月成立至2019年6月15日,全国志愿登记人数已达1352576人。其中,90后成为主力,人数比例超过了53%,刚刚成年的00后也开始担负起社会责任,为器官捐献贡献力量。
名为谈死,实乃论生。00后考虑身后事并非无稽之谈,不论是立遗嘱,还是登记遗体捐献,都是这一代年轻人直面和思考死亡的体现,是坦然面对“身后事”的一份成长担当。
不过,自古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将自己死后的躯体交出去,供陌生人解剖、研究,多少需要克服一道心理障碍。捐献遗体的年轻人互称“尸友”,有尸友提出担忧:听说有学生会对大体老师不敬。
对此,28岁的遗体捐献者陈深认为:“从我这里学到了知识,以后成为医生才能救治其他病人,那我便不亏。如果真的玩过分了,我就起来找他打麻将。”
01
经历过死亡,更能直面它
2014年中,陈深的外公忽然去世了,在外地工作的陈深得知这个消息后请假赶回老家,才知道外公捐献了遗体,一切丧仪从简,未办白事。
陈深第一次反应过来,“原来人在离开以后还能以捐献遗体的告别方式”。他给外公的捐献证书拍了照并发了朋友圈,配文是:“外公最后的荣誉证书”。
外公的选择,在给陈深带来深刻触动的同时,也给他无形中塑起了一种示范,从小疼爱他的外公,将那份爱以另一种方式留给了这个世界。
其他几位亲人的死亡,也给陈深先后带来了冲击,一点点重塑了他对于生命的思考,也直接促使他作出将来自愿捐献遗体的选择。
最早是外婆的离开。那是2012年,20岁的陈深在部队服役,还有几个月就要退伍时,姐夫来部队看陈深,告知他一个噩耗:外婆去世了。
一个月前,外婆给陈深打了个电话,想让他回去看看自己,但因为是义务兵,没有假期,陈深无法离开驻地,谁知道,这一错过便是永久。
那是陈深第一次体会到至亲离开的痛苦,充满了懊悔和自责,“好想对她说一声对不起,可惜再也没机会了。”
退伍一年后,陈深的父亲因冠心病也去世了。与外婆不同的是,父亲的身体一直不好,此前已住院多次。陈深记得,最后一次送父亲进入ICU时,家属被医生要求离开,陈深匆忙回头看了父亲一眼,望见父亲虚弱而直勾勾的眼神,很长一段时间,那个眼神常常出现在陈深梦里,“他好像很害怕,但又有些不舍”。
父亲走的那天,离婚多年的母亲赶到了医院,进入病房告别,陈深听到母亲轻生喊了一声父亲的名字,说,“我来了。”不知道是呼吸机还是其他原因,陈深听到了一声长长地叹息声。“都说人去世后,最后关闭的是听觉,我想我爸爸听到了。”
加上后来的外公,三年内,三位挚亲相继离开陈深,他一次次被迫面对死亡和离别,也不断在内心追问死亡的真正含义:“它永远来得那么突然,让我们没有机会好好说再见,因为真的再也不能见了。”
陈深觉得自己也变得不那么害怕死亡了。相较于死亡,他更害怕衰老,小时候,他一度有过“活到30岁就够了”的想法,如今迫近三十岁,想法稍稍有了点变动:“等过了30岁,多一年都是我赚的”。
同样因为小时候曾与死亡擦肩而过,今年18岁的胡梅决定将自己将来的遗体捐献出去。
七八岁的时候,胡梅得了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做了很多次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手术,每次1万2,当年,她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太好,里里外外的亲朋、陌生好心人都为她捐过款,病情最重的那段时间,她被下过三次病危通知书,“但从始至终没有一个人放弃我”。某种程度上,胡梅觉得自己这条命是被陌生人的善意救回来的。
住院期间,胡梅遇到了很多比她还小的小朋友,有的因为高额费用放弃了治疗,有的因为没有合适的配型,年纪轻轻离开了世界。胡梅自己是幸运的,没有用骨髓移植却活了下来,但她从那时起就知道,世界上很多和她拥有同类遭遇的孩子,生路无门。
2021年秋天,27岁的常青在“施予受”的小程序里进行了器官和遗体捐献登记。长期患有先心病,小时候也从鬼门关走过了一趟,那是在9岁那年,她做心脏病手术,浑身插满管子,在ICU捱了整整一周。术后,妹妹告诉常青,她住在医院的两个月内,爸妈几乎天天以泪洗面。
不敢想病痛给多少人、多少家庭带来痛苦,常青想,“死亡是每个人都迟早会经历的”,如果有一天,自己的死亡能给他人带来一丁半点的希望,也比变成一抔土、一个盒子,更能让她感受到生命的延续。
02
“神经病才这样做”
到网站登记自愿捐献的信息前,陈深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坦诚地告诉母亲自己的想法:“反正将来也带不走,不如为这个世界再做点贡献。”
那时候陈深才知道,原来,当年外公离开后,母亲也有了捐献遗体的想法。
陈深和母亲都是怕麻烦的人,“捐献遗体还能免去一系列繁琐的安葬等身后事,何乐而不为?”
但并非每一位父母都能坦然接受孩子把自己的“身体”交出去。当常青把器官捐献的实体卡给父母看时,和身边一些朋友的反应一样,父母吓了一个激灵,问常青“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是不是疯了你?”
常青耐心给妈妈解释,说“这是好事,一副眼角膜可以救四五个人”。
妈妈隔了好一会儿发来一句:“神经病才这样做。”
常青把捐献卡发到朋友圈,也有朋友忙来找她关心,“你最近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是不是不开心”,似乎一个人谈及与死亡相关的事,他就正在考虑要去“死”一样。
包括她的老公。常青和老公都是“丁克”一族,不打算要孩子,“身后事”成为扎扎实实需要考虑的问题。但看到常青的捐献卡后,老公还是不能理解:“我们现在好好活着,为什么要想死了之后的事?”
常青觉得,死亡的确不是自己现在要考虑的事,但现在的自己可以决定死后是否还能帮助活着的人,多少也与丁克的决定有关,“好歹能给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
她和“尸友”聊天,发现有一部分人是出于悲观,觉得自己没个依靠,想给自己找个归宿。
“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心理养老。”她说。
现如今,有意愿捐献者只需要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或“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网”网络平台登记即可,两个平台的后台数据是互通的。
但在十几年前,器官和遗体捐献都需要联系当地机构,去线下签署相关协议。
10年前,还在重庆念大学生20岁学生潘教仁从学校出发,坐了两个小时公交车到渝北区的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登记办公室,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自愿在自己发生意外、生命无法挽回的情况下,无偿捐献出身体上所有能利用的器官。
潘教仁的证书编号的最后几位数是“00026”,这意味着他是重庆市第26个无偿捐献人体器官的人。
与陈深一样,潘教仁对器官、遗体捐献的意愿,也与目睹亲人的去世息息相关。高二那年,他的大伯因肾癌没有找到合适的移植器官而去世,两三年过去,潘教仁仍然记得当年目历大伯所承受的病痛,记得一家人到处找不到肾源时的绝望。
不过,即便父母不反对他捐献器官,但他们不愿意儿子将自己的遗体都捐出去,留个完整的人,“家里可能方便举行一些仪式之类的”。
不过,即便自己签署了捐献协议,待若真的需要应用之时,还是得家人同意才能进行捐献。
对此,潘教仁自认为毋需担忧:“不出意外的话,我们这一代人去世的时候,父母大概率已经不在了,也不再能插手干预这事。”
03
逝去的生命仍有尊严
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我国就有人自愿捐献自己的遗体用于医学研究和解剖教学,但系统性的遗体捐献程序要到九十年代后期,才逐渐发展建立起来。
据新华网2002年的一次调查,虽然北京自1999年就已开始遗体捐献活动,但目前全市仅有不到4000人登记在册。1998年,首都医科大学仅获得24具尸体,远不能满足需要。一份发表于2005年的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报告显示,作为哈尔滨唯一的自愿遗体捐献登记接收站,哈尔滨医科大学从2001年开始有700余人前来登记,但截至2005年,学校只接收到30多具捐献的遗体。
一篇发表于2000年《中国医学伦理学》期刊上的论文显示,在遗体捐献的系统化方面,国外历来走在更靠前的位置。很多国家的遗体捐献率高达30%~80%,且将遗体捐献给医学教学和临床医疗部门供做尸体的解剖和科学研究与教学是极为普遍的事。
2006年,原卫生部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确立了器官移植机构实行技术准入制度。
2007年,彼时26岁的朱苇捐献了自己的遗体和全部器官。他记得那年自己正经历一段绝望的时间,在感情和工作上都遭到了巨大的打击,“和所有抑郁症患者一样,我认真考虑过自杀。”
而恰恰是“想去死”这个念头在他脑海里盘旋,衍生出了想“为他人做一点事”“想为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的念头。
他想到了遗体捐献,“既然我已经无力改变自己的生活,那么希望在我离开的时候可以用我剩下仅有的一点东西,让某些需要的人过上更好的生活。”
哭笑不得的是,随着对遗体捐献的一步步了解,朱苇逐渐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因为“如果选择以不当的方式死去,很可能导致器官在短时间内衰竭,不符合移植和捐献条件。”
那时候,国内还没有进行统一遗体捐献器官移植登记的线上官方机构。朱苇联系到了一个NGO组织,被告知仅支持眼角膜、心脏及肾脏的移植登记,“但是,能做一点也是好的。”
朱苇在“遗体爱心捐献”上进行了登记,一个月后,朱苇收到了爱心捐献的登记卡,卡号以0开头,6位数,背后印有紧急联系人。
在纸笔还流行的年代,那张卡一直被朱苇夹在钱包皮夹内,像一张珍贵的留影,随身携带是为了在他出意外时,向世界表示自己的捐献意愿。
也是在那一年,国务院颁布并开始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重申了中国器官移植必须遵循WHO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的指导原则,借鉴了国际上其他国家、地区的人体器官移植法律法规,对器官移植的相关法规进行了一项改进:“尊重遗体捐献人本人意愿,只要生前有正式书面文件或登记,即使捐献人的直系亲属,儿女、父母或是配偶中有反对捐献者,捐献也能成立。”
对朱苇而言,这意味着终于有一件事是由他自己的意志来控制了。
目前,我国的器官与遗体志愿捐献,可以通过当地红十字会进行线下登记,也可以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线上登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于2021年1月22日引发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可以采用书面或网络方式登记,网络登记与现场书面登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8年7月31日,国家卫健委披露,我国每百万人口年器官捐献率已经从2010年的0.03%上升至2017年的3.72%,2017年,我国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器官达到了5146例,捐献例数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
现象变动背后是观念的更迭。我国生命伦理学专家邱仁宗先生曾说:“即便是尸体,因为有过生命,因此有尊严,应该被尊重。”逝去的生命仍然是一个人生前人格权的延续,当“身后事”变成完整生活生命的一部分,不惧谈论身后事,是为了坦荡无畏地活下去。
(文中受访者为化名)
作者 | 路迟
编辑 | 煎尼
排版 | 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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