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警察进校园 筑牢阵地遏谣言

网络警察进校园 筑牢阵地遏谣言
2024年03月19日 08:49 浪行中原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沟通的重要平台。然而,网络谣言的存在却给网络空间带来了极大的污染。这些谣言不仅会误导公众,还可能对个人、社会和国家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已成为当前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加大打击网络谣言力度,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识谣、辨谣、辟谣能力。3月14日,开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示范区分局深入河南大学开展“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普法宣讲进校园活动。本次活动由河南大学干部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河南大学文化旅游学院具体参与承办,300余名教师及学生代表参加,活动由河南大学文化旅游学院团委书记王伟主持。

活动现场,民警宋熙通过PPT展示、与现场学生互动等方式,耐心细致为现场的大学教师及学生讲解网络谣言的产生原因、网络谣言的危害、网络谣言的特点、网络辟谣的意义、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如何辨别网络谣言以及造谣传谣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知识。现场气氛热烈,学生们积极提问,民警耐心解答。开封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张友成向现场人员提醒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倡导文明上网,增强辨别能力,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网络价值观,努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

制造传播谣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方面,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相关法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三、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警提示:

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加强辨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开封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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