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被害时有发生 最高法答每经记者问:将构建防控机制 不断完善蔑视法庭罪等制度

法官、检察官被害时有发生 最高法答每经记者问:将构建防控机制 不断完善蔑视法庭罪等制度
2019年04月23日 22:50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李彪    每经编辑:陈星

4月2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修订草案)》。

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

针对近期发生的法官和检察官被杀害案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对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有没有考虑?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巡视员、法官管理部部长陈海光称,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公布一批重点调研课题,保障法官人身安全是其中重要一项。这次新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也有明确规定。

陈海光说:“国外有蔑视法庭罪,我们国家这项制度还没有建立,下一步还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图片来源:摄图网

保障法官检察官安全是难题

2018年11月22日,重庆市南川区法院官方微博发布通报,12时20分许,南川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田晓(女,现年53岁,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4年)在距离法院大门约100米处,被蹲守在法院附近的刑满释放人员曾川持刀将其左右腿部各刺伤一刀,其中一刀贯穿大腿。

近年来,类似的情况时有发生,2017年1月26日,广西陆川法院退休干部傅明生在其住所一楼遭歹徒持刀杀害;2016年2月26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被杀害。

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提问,陈海光说,《法官法(修订草案)》中法官职业保障制度里有一个重点内容,就是法官人身安全保障问题。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公布一批重点调研课题,保障法官人身安全是其中重要一项。这次新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也有明确规定,即法官因依法履行职责,本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应当对法官及其近亲属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人员接触等必要保护措施。之所以这么规定,就是为了给法官、检察官公正履行职责提供一个安心的、有保障的环境。这是一个总体的考虑。

“实事求是地讲,法官、检察官的人身安全保障问题,不仅在中国,在世界上也是一个难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家共同研究解决。”陈海光说,有了法官法、检察官法,下一步,我们在研究具体措施上,将会同公安机关积极构建风险应对防控机制,确保相关规定落实到位。

陈海光强调,另外,如何保障法官、检察官人身安全,在制度上存在一些难题,还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立法部门的支持。国外有蔑视法庭罪,我们国家这项制度还没有建立,下一步还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担任法官检察官门槛提高

表决通过的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对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必备条件作了修改,门槛被较大幅度提高。

其中,担任法官须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由本科毕业一般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修改为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

对此,陈海光介绍,法官法对担任法官需要从事的法定年限进行了调整,原来本科毕业一般工作年限是两年,现在修改为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为什么这样调整?主要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一是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的年轻法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司法权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判断权和裁决权,这要求司法人员不仅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知识,还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只有这样,判决案子才会贴近社会现实,否则会导致裁判质量不高、审判效率低下、机械适用法律的情况。

陈海光说,因此,在本轮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中央对法官的遴选条件强调两个方面,一是强调政治标准和专业要求,另一方面要有一定的法律工作年限的要求。这个情况,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在域外也是一个惯例,不论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法官都要求有一定社会阅历,有一定的法律工作经历,这是一个必然的要求。

任职门槛高了,法官数量将会相应减少,不少法院的案件量却呈现爆发式增长,这个矛盾如何解决?

陈海光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一方面积极推动完善员额省级统筹机制,在严格落实中央控制的员额比例基础上,坚持“以案定额”原则,突出员额配备的科学化精准化,实行省内统一调配、动态调整,确保员额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向办案任务重的地区倾斜。另一方面,在编制和员额短期内难以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努力破解人案矛盾。

改革措施包括: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确立法官、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制度功能,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等。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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