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立法促进乡村振兴 :四川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养生养老

四川立法促进乡村振兴 :四川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养生养老
2021年11月24日 12:39 每日经济新闻

【#四川立法促进乡村振兴# :#四川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养生养老# 】11月23日上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备受瞩目的《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后称条例)提请三审。自6月1日《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山东、浙江、福建、天津等地近期已陆续公布地方性法规,促进乡村振兴。

四川版条例在进一步做好与上位法衔接的同时,加强了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衔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衔接,对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城乡融合、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记者注意到,在对“城乡融合”作专章规定时,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居住证制度,保障进城农民各项权利,允许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但不得破坏乡村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贝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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