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 【国家发改委: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其中提出, 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行业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一般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严重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为3年。(每日经济新闻,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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