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干部挪用1400万到澳门赌博,逃亡21年后自首:常以馒头稀饭充饥

银行干部挪用1400万到澳门赌博,逃亡21年后自首:常以馒头稀饭充饥
2019年08月16日 13:50 中国经营报

隐姓埋名,潜逃21年,先后辗转广东、辽宁、北京、广西等多地躲避,2018年11月15日,卢展鹏在其家人陪同下,主动到珠海市监察委员会投案自首。

卢展鹏是谁?

卢展鹏,男,1962年6月16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系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市分行资金组织科副科长。

1996年12月至1997年3月,卢展鹏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在短短两个多月内五次作案、当时累计挪用近1400万元的巨款用于赌博,输光之后带上20万元现金匆匆逃离珠海,开始了漫漫逃亡路。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卢展鹏挪用资金一审刑事判决书,卢展鹏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退赔人民币1341万元。

挪用近1400万资金到澳门赌博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报道,卢展鹏为银行系统子弟,从珠海斗门区最基层的储蓄所干起,他机敏好学,勤奋努力,业务能力快速提升,在珠海农行系统组织的行业比武中,屡屡名列前茅,个人职位也随之得以提升。

在组织悉心培养下,卢展鹏经多个支行工作历练,被选调到农行珠海分行,先后在计划科和资金科主持工作。之后,在农行广东分行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中,他再次取得优异成绩,成为珠海分行领导后备人选。作为最年轻的党员干部之一,卢展鹏一时风光无限,俨然珠海农行系统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随着职位不断提升,卢展鹏的圈子越来越大。因工作所需,卢展鹏经常要陪同客户到澳门“放松”一下,“当时企业界、金融界有这种风气,动不动就要去澳门搞接待,这已经成为了当时的常规性动作。”他说,最开始也就是陪客人到赌场的大厅下几注,纯属娱乐性质。不过,在目睹了一些赌客“以小博大”,几十万赌本短时间变成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之后,他的心理渐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面对自己经手的海量存款,他想“走捷径”快速致富。在时任珠海经济特区拱北信用合作社联安储蓄所(以下简称联安储蓄所)负责人李某的协助下,他暗度陈仓,利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多次挪用公款到澳门赌博。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12月至1997年3月,卢展鹏挪用联安储蓄所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392.111万元。

两个多月作案5次

那么,卢展鹏是如何挪用资金的呢?

1996年12月31日,卢展鹏以向珠海市机械工业集团公司吸收存款为名,指使李某在没有收到现金的情况下,虚开了联安储蓄所收到珠海市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人民币53万元的现金缴款单;卢展鹏将该缴款单交给珠海市机械工业集团公司财务经理陈某,并骗取了珠海市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以陈某名义在中国银行拱北支行开户存款人民币53万元的存折,通过转账调汇在境外提取港币用于其本人在澳门赌博。之后,卢展鹏交给李某人民币27万元存入珠海市机械工业集团公司的账户。

1997年2月,卢展鹏指使李某在联安储蓄所开立了一个名为“黄某”的账户,并在该账户没有存款的情况下,由李某于1997年2月21日虚开收款单位为青岛保税区航化实业公司、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的汇票委托书,再委托拱北信用合作社通过农业银行拱北支行办理了汇票,后卢展鹏持该汇票通过调汇在境外提取港币用于其本人在澳门赌博。

1997年2月20日,卢展鹏以高息存款为名介绍珠海市商业集团房产开发公司和珠海市商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联安储蓄所分别以“商总房产”“商总办”的名称开立账户存款。1997年2月21日,卢展鹏指使李某将上述账户中的存款共计人民币270万元转入“黄某”账户中,随后将其中的人民币50万元转到珠海经济特区全力集团账户用于归还之前的借款,将人民币220万元转账调汇在境外提取港币用于其本人在澳门赌博。

1997年2月,卢展鹏以高息存款为名介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珠海分公司在联安储蓄所存款。1997年2月27日,卢展鹏指使李某将该公司汇进联安储蓄所的存款人民币666.111万元转入“黄某”账户中,再将其中的人民币500万元汇到广州黄埔金信综合营业部,提取了现金人民币12万元,将人民币150万元通过转账调汇在境外提取港币用于其本人在澳门赌博。

1997年2月,卢展鹏以高息存款为名介绍珠海市商业集团房产开发公司和周某在联安储蓄所分别以“商总东侧”“斗门周某”的名称开立账户存款。1997年3月5日,卢展鹏指使李某将上述账户中的存款共计人民币180万元转入“黄某”账户中,通过转账调汇在境外提取港币用于其本人在澳门赌博。

1997年3月14日,李某被抓获,卢展鹏潜逃,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卢展鹏立案侦查。

另查明,1997年5月,侦查机关查扣了李某涉案赃款共计人民币508854.05元,后返还珠海经济特区拱北信用合作社。联安储蓄所是珠海经济特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辖下二级网点,珠海经济特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经多次变更,现为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逃21年:露宿街头、食不果腹

根据报道,21年的颠沛流离,卢展鹏外逃经历离奇而曲折,令人唏嘘,令人深省。

21年间,他从广东到湖南,从湖北到北京,从天津到黑龙江,一路向北,走走停停,停停走走,甚至曾一度在祖国最北端的黑河定居,四处寻求“商机”希冀赚大钱,却因为没有合法身份居无定所,始终与“钱途”无缘。

21年间,他帮人发过传单,推销过电视、冰箱,也摆过地摊,当过“倒爷”,卖过水果、服饰、皮包、皮箱。他四处打零工赚取微薄的生活费,每天朝不保夕,食不果腹。但更多的时间里,他就像行尸走肉般在各地漫无目的地游荡,走到哪算哪。“有一次自己意外磕伤头部,昏死过去,醒来的时候就想着死了算了,活着太没意思。”

他很少住旅馆。大多时候都是露宿街头,不管严寒酷暑。就算迫不得已必须住店,因为没有可用的身份证,他也只能选择那种10块、20块的黑旅店对付一宿。

他交通基本靠走。偶尔手头宽裕,也会搭乘“黑车”捎带一段。很多时候车主见他身份可疑,出再高价钱也不让他上车。

他大多数情况下一天只吃一顿饭。21年来,自己时常回味的就是妻子做的饭菜。无奈囊中羞涩,不要说家乡美味海鲜,他连最普通的饭菜都吃不起,常常是馒头稀饭聊以充饥。

他常年只有一两套衣服可以换着穿,鞋子却只有一双。他说,最怕在荒郊野外突遇暴雨成“落汤鸡”,“衣服淋湿了还可以换,鞋子湿了,只能硬穿着等自然干。”

党的十八大以来,卢展鹏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等渠道,逐步了解和认识到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及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强决心,思想防线逐步动摇。特别是去年8月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后,在反腐败追逃追赃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他深受触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决定主动向监察机关投案和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裁判文书、中国纪检监察报、珠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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