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中国人寿的女员工15岁入职,庭审时曾称负责人孙某偏袒女同事

实名举报中国人寿的女员工15岁入职,庭审时曾称负责人孙某偏袒女同事
2021年02月26日 07:12 中国经营报

原标题:实名举报中国人寿的女员工15岁入职,庭审时曾称负责人孙某偏袒女同事

本报记者郭婧婷 北京报道

“黑龙江”“女员工”“实名举报”几个颇有想象空间的词汇拉开牛年金融圈第一场大戏序幕。

2月24日,已经网络上维权2年的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以下简称“嫩江支公司”)女员工张某某一则实名举报视频,经一位社交媒体用户转发后,迅速登上热搜,引发社会极大关注。 

24日晚上,中国人寿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已成立专门调查组赶赴当地开展全面调查。如调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期间,《中国经营报》记者就张某某公开举报的诸多问题,通过不同平台多次私信联系,均未收到回应,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以下简称“黑河分公司”)、嫩江支公司的电话也一直未有人接听,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则称“以总公司即将发布的公告”为主。

举报多项违规行为

据多篇举报文章讲述可以了解到,该女员工张某某2003年加入嫩江支公司,2006年转入内勤编制,至2019年离职时已工作16年。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裁判文书相关信息显示,张某某为1988年生人,也就是说,其15岁已进入嫩江支公司工作。

此次举报纠纷的另一个主角是时任嫩江支公司总经理孙小刚,其被举报,为完成公司保费任务,套取公司奖金绩效,作出“长险短做”骗保、虚列费用、虚假增员等违规行为。 

张某某在举报信中称,孙小刚2017年任职嫩江支公司总经理,为完成保费任务,套取达标奖励和全国百强县支公司奖励,将几款长期理财保险产品(盛世臻品)编造成1年定期储蓄产品,欺骗客户购买并承诺给客户高额利息,制造虚假保费1000多万元,套取公司奖励等非法所得200多万元。

信中还称,孙小刚为达成增员指标,套取队伍建设费用和达标奖励,下任务逼迫员工和销售人员办理假增员,公司还从系统中调取客户身份证,伪造单位证明和签字,为其办理虚假入司和给营销员做经济担保等,还私开银行账户用于交易保单佣金和公司奖金,虚假增员每年有200多人。

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嫩江支公司的上级公司黑河分公司,2018年的从业人数211,女性从业人数126人。

张某某自称在负责个险部的财务报账工作期间,“孙小刚每个月都让伪造客户签字冒领高价礼品,伪造客户参加公司客养旅游和其他活动的签字套取客养费用。再虚开发票、做假营业执照、假账户报销套钱。”并指出,“这些套出来的钱都已打入领导提供的账户里。” 

银保监会官网显示,黑河银保监分局于2019年5月和12月向嫩江支公司开出两份处罚单,处罚事由为“虚列费用”。

2019年5月,黑龙江银保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因虚列费用,嫩江支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孙小刚和鲁志纯均被警告并分别罚款1万元。

2019年12月,嫩江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黑河银保监分局连开4张罚单,被罚款10万元,孙小刚因对虚列费用问题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孙小刚异地就职

24日晚,有媒体称中国人寿副总裁詹忠透露“孙小刚已经离职”的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天眼查平台查询关联工商资料了解到,2020年7月13日,孙小刚卸任嫩江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退出该公司,由白洁接任孙小刚职位。但3天后,7月16日,孙小刚的名字出现在中国人寿依安支公司法定代表人一栏中。

从2020年6月21日开始,张某某就通过个人微博开始反映孙小刚及嫩江支公司等一系列问题。

从举报信中不难看出,张某某与孙小刚的矛盾来自于“拒绝站队”“扣除奖金”。

对于为何与孙小刚发生矛盾,张某某自述,孙小刚的一系列违规行为,使负责个险部的财务报账的自己十分惶恐,“拒绝站队”后,孙小刚拉帮结派培养亲信架空她,并继续用她的财务账号造假套钱。

2018年12月张某某哺乳期内,孙小刚扣除张某某的岛主业务奖金。次月,张某某找到黑河分公司总经理黄亚辉举报孙小刚。

记者在张某某和黑河分公司的名誉权纠纷案庭审中,听到张某某对上述矛盾更为详细的解释。

张某某称,2018年7月,她产后复工发现,本岗位使用的财务系统中报销了大量的虚假账目,并且愈发严重,在和孙小刚理论后,孙小刚未经她同意安排他人顶替进行报账,在修改系统密码之后,冒用她的姓名和员工号报销了虚假账目。

据张某某庭审自述,另一个导火索是,在2018年12月27日,张某某正处于哺乳期,孙小刚以其晚上不能在公司加班为由,扣她应得的当年开门红岛主业务绩效的奖金。

庭审现场张某某称,其在公司业务绩效分配表中发现,孙小刚把“奖金”分给了其他两个女同事,并表示嫩江支公司所有业绩的奖金都是按劳取酬,根据所帮扶团队的保费数来进行分配。

“我当时帮扶的团队保费数已经达成了600余万元,占公司总体保费的60%,而两位女同事帮扶的团队保费不足百万元,且不足我的岛主业绩的10%,但是他们最后所分得的绩效奖金却比我多一倍。”张某某说。

据张某某自述,2019年1月6日,张某某向中国银保监会进行实名举报,北京受理之后转由黑龙江省保监局进行调查。2019年2月春节期间,黑河分公司经理黄亚辉等2人到张某某家里要求撤回举报,张某某提出补发应得奖金并依法处理孙小刚。

“黄亚辉建议我休两年病假,等孙小刚调走之后再上班,或者提职去黑河分公司上班。但是由于我当时正处于哺乳期无法外调,拒绝这个提议。”张某某说道。

法庭上,张某某还称,孙小刚不仅自己造假,还给员工下任务,强制普通员工最少要完成15万元,部门经理30万元,级别越高任务就越大。2017年12月份,黑河分公司安排全市员工集体进行虚假增员入司,甚至有更改身份证办理入司的情况,员工自保最低4000元,获得奖励后再进行退保,以此套取了总公司大额奖励和队伍建设费用。

庭审视频中,张某某自述,2019年6月,公安部受理了嫩江支公司保费造假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的举报,应嫩江市公安局经侦科要求回嫩江进行配合调查,2019年7月2日经侦科的调查结果是嫩江支公司销售的“盛世臻品”是中国人寿总部研发的正规产品,不是私自编造和发行的产品,所以不构成非法集资罪,但是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因为客户不追究,没报案,所以公安局无权处理。 

据中新经纬报道,孙小刚回应该媒体称,张某某所说造假、做假保费、贪污套取资金并且占为己有均不属实,其不存在窃取客户资料、虚假增员的行为,并表示将起诉张某某。 

在孙小刚对媒体称将起诉张某某之前,黑河分公司已经就名誉权问题起诉张某某,一审结果显示,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离奇的撤销

2020年7月20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张某某名誉权纠纷一审在嫩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这场庭审中,张某某身着白色衣服出现在被告席,记者注意到,她未聘辩护律师。在这场名誉权纠纷庭审上,张某某将孙小刚贪污、与嫩江支公司劳动纠纷等一系列问题进行阐述。

原告黑河分公司表示,自2020年6月起,张某某故意在朋友圈、微博、百度贴吧、天涯论坛等多个公共网站恶意捏造事实,发布败坏原告名誉的谣言,在文章中使用侮辱性语言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黑河分公司诉求是,删除已发布的谣言信息,恢复原告的名誉,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

庭审中,在明确张某某发布哪些内容为谣言的质证环节中,黑河分公司称,张某某曾公开发文称,嫩江支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系对其举报行为的“打击报复”,现实是张某某旷工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同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记者查询获悉,2020年6月时候,张某某曾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上求助,称2019年其在正常工作并且处于哺乳期期间公司无故扣绩效奖金,在其向上级反映情况期间拖欠工资并且将她开除。

黑河市人民政府回复留言称,张某某于2018年4月8日申请休产假至7月16日,共计98天,并于4月20日生产。自2019年1月2日至2020年3月25日,嫩江支公司多次通知张某某上班,并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要求,为其发放了2018年5至2019年5月哺乳期工资。2019年6月,因张某某无故旷工,嫩江支公司作出停发工资处理。9月,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2020年3月25日,经黑河分公司批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张某某对外公布的一审判决书部分内容显示,法院认为,被告向各大网站发表文章的行为是属于公民行使申诉控告的权利,且被告所申述的文章关于原告单位及嫩江支公司有违法违纪三项内容,经黑龙江省银保监局查实了虚列费用一项,对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了罚款,所以被告行使权利时并没有造成对原告单位名誉权的侵犯,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随后,黑河分公司不服法院判决提起上诉。

但在二审审理过程中,黑河分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以其认为该案没有上诉的必要,同意一审判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就黑河分公司撤回上诉请求的缘由,记者拨打该公司办公电话,截至发稿,未有接听。

(编辑:郑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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