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自然人税收违法案“初现”苗头

“两高”自然人税收违法案“初现”苗头
2019年10月14日 16:06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杜丽娟北京报道

    伴随着CRS信息交换的进一步深入,高净值人群的财富管理合规性要求也在提升。

    无论是监管部门要求明星补税还是境内各项反避税政策的落地,针对高收入和高资产的“两高”人群的税务稽查正在趋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地方税务局了解到,近期税务部门已经查处了相关自然人涉税违法案件。

    根据市场调研结果,目前“两高”人群的数量正在快速增加,因此其财富所面临的税务合规性,也引起各方关注。

    《201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8年末,中国的高净值人群(定义为可投资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量达到197万人,其中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达190万亿元,预计2019年底,可投资资产总规模将首次突破200万亿元。

    税务筹划监管

    “两高”自然人主要是指拥有高收入、高资产的人群。按照私人财富报告的统计口径,目前超过千万元的高净值人士占总人口的比例为千分之二(0.14%),但拥有的财富规模却占全国个人持有可投资资产总和的三分之一。

    这两组数字表明,伴随着“两高”自然人数量的增加,新税收背景下,其巨大财富的税收筹划是否合规,也会成为税务部门重点稽查的内容。

    根据税务部门公开通报的案例,借助税务系统和银行机构的金融情报交换平台,四川税务局通过调查涉案人员在2015年5月至2017年5月期间的个人账户交易信息,得知该人员的账户频繁与自己控制的公司账户进行资金往来,交易次数高达1904笔,累计交易金额超12亿元。

    通过稽查人员的调查,发现涉案人员从其控股公司取得的2亿元股息红利存在未缴、少缴个税问题。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税务局最终追缴了该人员4000万元个税。

    记者统计,新税法条件下,“两高”人群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税目主要包括: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此外,如果“两高”人群有专门设立个人独资公司或工作室等形式的企业,按照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

    “其实对于很多高收入人士来说,如果按照工薪所得计算个税的话,其实际收入水平,一般适用最高税率45%档,但是通过税务筹划,很多高收入人士会把工薪所得转变成股息红利形式发放。按照新个税法规定,股息红利的适用税率是25%,如此一来,就可以减轻其税负。”一位国际税收研究人士如此分析。

    该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从国家出台各项减税政策的初衷看,减税应该向中小收入人群倾斜,显然,“两高”人士并不在这个范围,因此对于上述情况的税收筹划,相关部门应该给予更多关注,从而实现税收调节作用。

    2018年,国税总局下发通知,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而传统的税务稽查程序,一般是根据纳税人或企业的财务报表,查找其原始凭证,并通过银行流水信息的核实,查询从事相关从业人员的存款账户。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稽查只有银行机构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新个税法实施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网也在加速推进,特别是金税三期全面升级后,一旦‘两高’人士有逃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通过账户异常进行监测,从而有效监管。”一位地方税务系统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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