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硝唑原料药垄断黑幕:制剂企业被迫交“保护费”

奥硝唑原料药垄断黑幕:制剂企业被迫交“保护费”
2021年04月26日 12:05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伍月明广州报道

    “原料药垄断团伙”的醉翁之意不在于“原料药”,而是原料药背后巨大的制剂市场。

    “我们原本利润就不高,但是每卖掉一瓶制剂就需要上交1元,这样来算,一年就要交1500万元。唯有上交了这部分的‘保护费’,‘原料药垄断团伙’才能给原料药生产企业下达指令,让他们发货。”国内某制剂企业相关负责人汪某提到。

    无奈之下,汪某所在公司只好停产了奥硝唑的相关制剂产线,而这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一年接近1亿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同汪某的处境相似,不少奥硝唑制剂企业由于原料药被垄断,日子并不好过。

    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除了不断推高原料药价格以外,“垄断团伙”还提出一系列不合理要求:原料药价格上涨、向“垄断团伙”提供产品生产批次以及库存数量等信息,还需要将“奥硝唑输液”的全国总代理权交给其指定的企业等。

    日前,随着商丘龙兴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制药”)方面对垄断事宜的曝光,奥硝唑原料药垄断市场的毒瘤以及背后的种种套路得以为外界知晓。

    原料药遭人为垄断

    近年来,原料药垄断已成为医药行业的“顽疾”。

    由于原料药生产厂家少且年产量和销量有限,垄断投入少、收益大,这吸引了大量的投机者。

    记者获得一份生产奥硝唑制剂企业提供的2015~2019年的奥硝唑原料药产品采购发票文件,可清晰看到近年来奥硝唑原料药的价格走势。

    文件明细显示,2015~2017年6月,某制剂企业向浙江苏泊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泊尔”)等采购的奥硝唑原料药单价为17万元/吨。2018年11月,奥硝唑原料药单价上涨至30万元/吨。2019年2月22日~3月25日,价格直接飙升至40万元/吨。

    为何奥硝唑原料药的单价变化幅度如此之大?

    一奥硝唑原料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黄华某等医药垄断团伙介入之前,使用该原料药的厂家可以直接向奥硝唑原料药生产企业或者其经销商采购,该市场供需状态比较稳定,价格也稳定在17万元/吨左右。2018年4月份后,黄华某团伙以其控制的湖北省几家医药公司名义分别和国内几家奥硝唑原料药生产企业建立协同关系或者签订全国独家《代理协议》后,奥硝唑原料药的价格便直线上涨。

    据知情人士透露,“2019年2月25日是龙兴制药和湖北拓思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拓思”)签订《代理协议》日子。也是黄华某团伙实现市场支配地位的节点。从这一天起,奥硝唑原料药的价格也成为一大分水岭。”

    由此,不少制剂企业被迫接受了上述日益上涨的原料药价格。

    据知情人士透露,山东某制剂企业为了继续生产,被迫将公司生产的奥硝唑片剂销售权上交给“原料药垄断团伙”,在提供生产批次和生产记录的条件下,才能以40万元/吨的价格购进了奥硝唑原料药。

    更有制剂企业透露,垄断团伙还要求必须上报以奥硝唑原料药为原料生产的成品药名单、批次、生产记录,提前申报供货计划;取得用户销路较好成品药总代理权,或控制该成品药销售等。

    在意识到成为垄断团伙的帮凶时,龙兴制药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首,并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了上述垄断事项。

    对于龙兴制药举报的垄断事项的进展,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相关业务部门已知晓此事,目前正在处理中。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表示,由于事项涉及到反垄断法的保密协议,无法对外透露相关信息。

    制剂市场遭牵制

    近年来,垄断资本的黑手从原料药蔓延至制剂,使得我国出现药品短缺或者价格不合理上涨迹象。

    国家药监局网站公示,国内有60个奥硝唑药准字号分布在全国21个制药生产企业中,其中有6个奥硝唑原料药文号,其他为制剂文号。国内可以生产奥硝唑注射剂的医药企业只有6家,能生产大容量注射剂的只有4家。

    值得注意的是,多位制剂企业人士称,垄断团伙的野心并不止步于垄断原料药,他们最终是为了达到垄断制剂市场的目的。

    某制剂企业负责人王某透露,“相对于原料药,垄断制剂产品的利润提成更高。一旦某个制剂产品的诸多生产厂商被控制后,受到原料药断供的威胁,这些生产厂商不得不在销售领域必须服从垄断组织的指令,尤其价格方面。如此一来,他们就可以要求在各个省级的集采招

    标平台,慢慢将产品的终端零售价格推高;另,在药品招标采购活动中还可以任意操纵投标价格,导致药品的招标采购价格越来越高。”

    记者注意到,从全国各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通报的短缺药品清单均可窥见部分被垄断的品种,包括葡萄糖酸钙、多巴酚丁胺、甲硝唑、替硝唑等药品。

    国内某制剂企业负责人汪某对此深为苦恼,“2018年的时候,湖北的黄华某与季某来找我,提到原料药已经被他们完全控制了,要求我们制剂厂家必须要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当时他们提到两个条件,一个是拿走制剂的产品经销权,销售价格较低。如果不愿意,也可以选择给他们上交保护费。”

    “我们原本利润就不高,但是,每卖掉一瓶制剂就需要上交1元,这样来算,一年就要上交1500万元。”汪某提到,唯有上交了这部

    分的“保护费”,他们才能给原料药生产企业下达指令,让他们发货。

    尽管按照对方的指意行事,开始按月向垄断组织提交销售报表、上交保护费,但双方在合作两个月后,也出现了较多问题。汪某透露,“合作不久后,垄断团队的黄某、李某、季某表示我们的销售数据不完整、不真实,甚至委派一名叫周某的人前往我们公司进行核查软件系统、核实库存。经多轮沟通,不再发货给我们了。”

    此后,“医药垄断团伙”更为变本加厉,并提出不合理的条款。汪某称,“不知道他们在哪儿听说我们将自行研发、生产原料药的消息,就急了,立马发来奥硝唑的合作协议等函件。目的是让我们的研发生产计划胎死腹中。”

    2019年4月,据微信聊天截屏显示,苏泊尔方面发给汪某奥硝唑合作协议以及附件承诺函。

    上述奥硝唑合作协议显示,汪某一方不得自己生产原料药用于本公司生产制剂及用于申报新制剂和一致性评价,也不得使用除乙方(即苏泊尔等)以外的第三方生产的原料药用于生产制剂及申报新制剂。承诺函补充,汪某所在公司需要在双方合作的合同期内,把玻璃瓶输液销售收入中的0.48元/瓶(或优质优价部分的60%)的费用补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

    2019年8月,“垄断团伙”方面亲自出马,李某通过微信给汪某发出一份《药品营销服务合同》。甲方为汪某所在的企业,乙方则标注为“健”。

    记者注意到,合同指出,原料药市场价格大涨,且难以找到货源。而乙方通过其特殊优势,为甲方寻找到价格合理的原料货源。由此,乙方要求甲方准备投入资金及技术实力研发奥硝唑原

    料药委托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全国区域范围内进行销售,同时,甲方自行生产或委托生产的全部奥硝唑玻瓶输液对外销售营销服务也需要交予乙方。

    合同还指出,甲方需要于每月10日以前将上月生产的全部奥硝唑玻瓶输液的生产检验报告、生产入库记录、库存记录提供给乙方。相应的材料必须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真实销售记录。乙方可派员随时对生产现场以及ERP系统检查。

    对于这类条款,汪某方面无法答应对方提出的供货条件,此后,公司被“医药垄断团伙”停止供应奥硝唑原料药,面临因购买不到原料被迫停产的困境。

    对于上述签订排他协议的文件,4月21日,记者致电苏泊尔方面相关负责人,对方则对此回应,“没有(这回事)。”

    控销模式被曝光

    事实上,原料药垄断作为医药行业的“顽疾”,垄断商的伎俩和手法已是行业的公开秘密。

    通常,“垄断团伙”会成立不同的医药经营公司,分头与某一种原料药的不同生产厂家接触,以高出市场的价格向各厂家买断产品,获取代理权,最终成为该原料药事实上的全国总代理。

    以奥硝唑原料药为例,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全国共有6家企业取得了生产奥硝唑原料药的批准文号。实际生产的只有苏泊尔、湖南九典和龙兴制药等4家企业。

    据知情人士透露,尽管原料药生产企业没有直接达成横向垄断协议,但是分别和黄华某控制的不同医药公司建立协同关系或者签订包销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多家制剂企业负责人表示,奥硝唑原料药生产企业并没有发货以及定价的权利,所有厂家采购都先和季某联系备案,苏泊尔、九典等原料药生产企业才能签订购销协议。

    出面的季某是谁? 幕后又是由谁来操盘?

    记者获得的一份关于季某与制剂企业的聊天记录中显示,季某自称为“湖北景琦的季某”,并且向制剂企业谈及“领导需要你们的输液流向”,除此以外,还提及另一对接人李某以及领导“黄总”。

    天眼查显示,武汉战辉药业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湖北景琦医药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历史股东为李某、黄文某等人。由此来看,尽管一直出面的季涛未在上述公司股东的名单里,但其表述与这家公司的工商信息存在多处吻合。

    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湖北拓思的股东以及监事为黄文某,并持有10%的股权。

    对于上述情况,4月21日晚,记者分别向湖南九典、苏泊尔求证,苏泊尔方面则直接表示,没有(签订任何垄断条约)。而湖南九典方面则回应,“我们是在生产奥硝唑原料药,但都是自主经营,价格方面不会受到他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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