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通“南向通”启动半月 境内资金净流出或改善

债券通“南向通”启动半月 境内资金净流出或改善
2021年10月19日 12:29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经过10多个交易日后,债券通“南向通”运行平稳,在首日实现40亿元成交额后,内地机构投资者对此普遍保持乐观预期,这成为“北向通”之后,债券市场香港与内地互联互通的又一里程碑事件。

债券通“南向通”,主要通过内地和香港相关金融基础服务机构的对接,使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投资者能够投资香港债券市场。“南向通”的投资范围是在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包括41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

多位评级机构人士预测,“南向通”开通后,将给境内投资者对外投资产生较大影响。此前,境内资金投资境外债券主要依托QDII、RQDII等方式,由于这些途径受投资额度以及央行宏观审慎管控等条件的约束,使得境内资金的投资范围仅受限于投资级债券品种。

“南向通开通后,从我们的观察看,境内资金可能更倾向于投资中资美元债,从目前政策内容看,通过中资美元债这个渠道,境内投资者也能够参与非投资级的债券品种,这大大拓展了境内资金投资范围。”一位大型评级公司国际投资部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该人士表示,“南向通”将进一步满足境内机构“走出去”需求,同时也为境内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投资目标。

近年来,境内机构投资境外市场需求日益强烈,根据沪深港通累计流入流出情况统计,在中港基金互认下,目前累计流入内地市场的资金为7.85亿元,累计流出到香港市场的资金为166亿元,净流出规模为158.15亿元,资金净流出境内市场趋势明显。

上述评级人士认为,基于这种趋势,“南向通”的开通,将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更为便捷的配置境外债券的渠道,这将有效改善债券市场流出境外流量有限的情况。

根据《通知》,目前“南向通”对跨境资金流动的额度限制是,上限不超过年度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总额度和每日200亿元等值人民币额度。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对“南向通”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进行调整。

中证鹏元国际信评的报告指出,在境外债券配置方式上,中资美元债成为境内资金青睐的一种渠道,目前中资美元债占香港债券市场的总规模超90%,由于内地机构投资者对境内发行主体的基本面和信用风险状况较为了解,投资中资美元债将为离岸债市场带来新的增量资金,这将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同时,相比境内信用债,中资美元债具有更高的风险溢价,以及较多的品类选择优势,因此对境内资金来说,也更具投资吸引力。这一优势使其成为继“北向通”后,我国债券市场又一创新之举。

2017年7月,债券通“北向通”开通。此后的四年多时间里,“北向通”业务持续增长,逐渐成为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债券市场的重要渠道。

数据显示,2017年7月前,境外投资者持有我国债券规模约为8500亿元。目前,该规模已达3.8万亿元,年均增速超过40%。其中,“北向通”的境外投资者持债规模约为1.1万亿元,四年来累计成交量为12.3万亿元。

在《中国金融》署名文章中,中银香港首席经济学家鄂志寰认为,在“北向通”吸引外资流入的过程中,打通资金流出的渠道、平衡跨境资金流的需求日趋强烈。从制度安排层面看,“南向通”是对“北向通”已有经验的借鉴和发展,这为债券通机制提供了完整内涵。

不过,随着“南向通”的发展,债券市场的相关税务问题也成为境内投资者关注的话题。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中国境内投资者根据政策要求,需要对其取得的债券利息(不含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利息)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和6%的增值税。

一位税务人士告诉记者,除上述相关税费外,在不考虑税收协定减免的情况下,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企业发行的债券所取得的利息,还需要缴纳10%的中国预提所得税和6%的增值税。

该税务人士提醒,实践中由于中国境内债券发行人无法识别债券持有人的身份,比如债券持有人是来自境外或境内,是否享受税收协定减免等内容,债券通“南向通”实施后,境内机构投资者可能面临双重征税的情况。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服务部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钱江涛表示,在没有关于债券通“南向通”的具体税收规定出台之前,境内机构投资者应遵循中国境内现行的税收法规。“如果由于特殊投资产生税务不确定性,那债券发行人和投资者需要关注税务法规的更新并积极管理潜在税务风险。”

(编辑:孟庆伟 校对:翟军)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