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静 王金龙 北京报道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房企流动性问题备受各方关注。
针对房企融资环境,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于今年两会期间提出建议,应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适当放宽对房企预售房款监管资金的提取条件和流程,以及房企对销售回款合理支配的范围。
据了解,我国商品房实行预售制度,预售资金中包括购房者已付的定金、首付款、后续付款以及按揭付款等。
预售资金是房地产行业的天然杠杆,各地此前对预售资金的监管多为要求房企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但在实际执行中,过去开发商违规挪用预售资金用于竞拍土地或者是偿还土地购置费的现象时有发生。
2021年以来,随着以恒大为代表的部分房地产企业“爆雷”出险,各地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举措明显增加,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一刀切”式监管,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对于房企融资愈加审慎,叠加2021年下半年以来全国楼市销售遇冷,房企现金流承压下,行业风险事件频发。
去年底时,为提高房企流动性,防范化解风险事件,住建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以下简称“《意见》”),允许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对于可置换的金额,《意见》中规定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额度的30%,置换后的监管资金不得低于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额度的70%。
姚劲波认为,房企作为房地产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增强市场信心,应大力帮扶房企健康发展。他建议,对于预售资金,在保证监管账户资金使用的同时,房企可以适当统筹调配各地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恢复正常经营的状态。
除了《意见》外,针对房企融资,姚劲波还建议加大对房企发债融资的支持力度。在疏通房企债权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应给予房企同等的融资待遇。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11月份时,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房地产金融“十六条”), 从开发贷、发债等多方面为房企提供政策支持。同时,监管层还将房地产企业纳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的支持范围。去年底,在股权融资方面,证监会宣布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随后出险房企及龙头房企均积极发布定增方案。此外,在银行信贷支持方面,去年底多家银行积极响应监管层要求,目前已有多数房企获得了较为可观的授信额度。
今年1月份,监管部门发布《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行动方案》,随后,龙湖、碧桂园、新城、远洋、金地、美的置业、滨江等首批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名单出炉。
2月底,深交所官网发文表示已召开房地产行业市场主体座谈会,调研了房地产支持政策的落地成效和房企生产经营、资本运作情况及面临的挑战,针对相关房企及中介机构的意见建议,未来将制定专项工作举措支持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
3月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去年四季度,房地产开发贷款新增2300亿元,同比多增4200亿元;房企境内发债1200亿元,同比多增22%。今年1月份,房地产开发贷款新增超过3700亿元,同比多增2200亿元;境内债发行400亿元,同比增长23%。
(编辑:王金龙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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