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2024年05月11日 05:06 中国经营报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于2023年10月签署的《现状分配暨债权转让协议》,第一创业将其对借款人、担保人何巧女基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编号(ZYHG)-1006-何巧女-XY2017(65)]及相应的附件《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交易清单》(统称:业务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及其相关的担保权益,依法转让给了浦发银行广州分行。浦发银行广州分行与第一创业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 7日

注:1.融资本金余额以业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准。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业务协议、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借款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或第一创业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业务协议为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2号首层04、05、06房商铺、2层02房商铺、4—7层02—10房、8—11层02房

联系人:俞丽丽 电话:020-3815632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联系人:吴鹏 电话:0755-2383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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