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张投行“罚单”发酵 中信证券临时取消发债

19张投行“罚单”发酵 中信证券临时取消发债
2024年10月25日 16:14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罗辑 北京报道

10月22日,中信证券(600030.SH)发布公告称,原定于2024年10月23日至25日发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现决定取消债券发行。其背后的原因是主承销商开源证券无法参与本期债券发行承销相关工作。

开源证券之所以无法参与的原因,还缘于证监会刚刚发布的19张投行“罚单”。证监会通报此前开展的投行现场检查情况并开具了一系列“罚单”,合计11家券商投行、数十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其中,开源证券是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的两家券商之一。

证监会表示:“本次现场检查在覆盖面、追责范围、处罚力度等方面较往年均有明显提升。”当前投行严监管态势下,多位业内人士提及,上述“罚单”的影响还将持续发酵。除了暂停业务的券商相关客户可能受到影响,被开具不同程度“罚单”的券商本身在后续包括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在内的各类评级活动中还将受到影响,这将进一步影响到业务发展。此外,从行业上看,以案为鉴,后续投行或将进一步提升内控,勤勉尽责。

内控问题成罚单“重灾区”

10月18日,证监会官网一次披露19张投行“罚单”,分别涉及中信建投、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兴业证券、中航证券、中原证券、开源证券、东北证券9家券商投行,以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东方证券承销保荐2家公司。

之所以有如此密集的“罚单”,是因为今年以来证监会组织对部分证券公司投行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上述专项检查情况出炉,也意味着在检查中发现了问题的券商及相关负责人的处罚终于“靴子落地”。

根据证监会对该次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大部分证券公司较为重视投行内控基础制度建设,由业务部门、质量控制、内核合规构成的“三道防线”内控体系运行总体有效,项目执业质量水平有所提升,但是个别证券公司仍存在投行内控把关不严等问题,一些项目尤其是债券承销项目尽调核查工作不到位,没有全面落实勤勉尽责的要求。

其中,内控问题是19张“罚单”中最为集中的被罚原因。记者注意到,接到罚单的券商绝大部分存在内控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后防线”(质控和内核)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失守”,这其中还不乏头部券商。

例如,作为头部券商的中信建投,证监会指出其存在质控未对部分风险及异常交易情况、项目底稿缺失或不全等情形充分关注,质控环节对财务数据异常及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同时,中信建投还存在在部分项目中尽职调查不充分,未有效督促发行人做好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内核未充分关注项目风险,对外披露招股说明书实质修改后内控未再次审批等问题。

出现上述问题,除了中信建投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外,其时任质控部负责人贾新被认为对上述问题也负有责任,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同时,中信建投分管投行业务高管刘乃生也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记者统计发现,接到“罚单”的11家券商中,质控内核环节出现问题的高达10家。具体问题主要集中在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严,质控验收不到位、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以及质控和内核人员交叉混同,质控负责人同时参与项目承做,质控部门负责人领取项目承揽奖同时参与质控相关工作等人员区隔不到位等更为严重的问题。

“又做项目又做质控,相当于‘又上场踢球又当裁判’,尤其是承揽和质控的交叉。一般来说,大型券商投行不会出现这种混同情况。”一位有券商从业经历的业内人士提到,在当前严监管态势下,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券商投行应该加大对内控有效性的重视,而承揽承做和质控内核的分离是内控有效性的基本制度保障。

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

此次密集的“罚单”背后,更值得关注的还在于除了机构本身,数十位相关负责人也被“追责”。

在此次专项检查中,针对发现的问题,证监会坚持“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和机构、人员“双罚”的原则,抓住公司高管等“关键少数”,根据问题的轻重,依法分类采取措施。

其中,对11家公司视违规问题情节轻重,证监会分别采取了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暂停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等行政监管措施,对43名直接责任人员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证监会还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券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

梳理来看,这些人员涵盖券商主要负责人、分管投行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质控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等。

以海通证券为例,证监会指出其在部分项目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投行立项环节把关不严;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投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不完善等。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同时对海通证券分管投行业务高管姜诚君,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国九条’等资本市场‘1+N’文件部署,督促所有行业机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强化投行业务监管,及时评估监管效果并持续改进监管工作,推动保荐机构进一步提升执业质量,坚守廉洁从业底线,更好发挥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功能作用。”

实际上,近年头部投行的罚单数量高企,相关负责人的“罚单”也在快速增加。“站在资本市场持续深化改革的角度,全链条问责的目的是压实投行责任。早前证监会就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出台了专门文件,核心是让发行监管的链条更加坚固,监管更加严格。近年来,证监会持续督促投行归位尽责,要求其履行好核查把关职责。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荐机构的监管和从业质量问题就是重要抓手。一事‘双罚’甚至‘三罚’,追责从券商部门直接负责人到公司高管,其目的依然是让投行‘看门人’切实履行责任。”上述业内人士总结。

(编辑:夏欣 审核: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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