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赵毅 广州报道
“AI可快速完成法条检索、文书生成、案例分析等基础工作,导致传统课堂‘重理论、轻实操’的弊端被放大,学生普遍存在‘懂法条、不会办案’的问题。”小包公·法律AI创始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燕玲在6月6日举办的高校人工智能法律实训联盟成立大会暨法律实训教学高端论坛上表示。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本次论坛在广州召开,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黑龙江大学、湘潭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全国近百所高等院校的领导、法学院院长、专家学者共100余人出席会议。
作为联盟发起人,王燕玲深耕法律AI领域十年,洞察传统法学教育核心问题。她提出,AI法学实训的核心绝非简单的技术叠加,而是依托脱敏真实电子卷宗,重构程序梳理、证据研判、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撰写的全流程实战训练,通过“教学练评改”一体化闭环,让学生实现从“知道法律”到“用好法律”的质变,同时借助数据化教学,让教师精准捕捉学生能力短板,实现因材施教。

锚定时代变革 联盟破解法学教育碎片化困境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渗透,正在颠覆传统法律实务场景与法学教育体系,组建全国性协同实训联盟,成为学界与业界的共识之举。
中国法学会网络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姜伟指出,联盟整合全国法学教育优质资源,推动人工智能法律实训课程共建、教学资源共享、人才培养共进,打通理论教学与司法实务的壁垒,培养更多具备扎实理论功底、过硬实务能力的新时代法治人才。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怀勇强调,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浪潮正重塑法律服务全流程生态,如何让法学教育回应技术变革已成为法律教育工作者必须直面的时代课题。
对此,王怀勇提出三大倡议:一是共建统一AI法律实训课程标准与能力等级框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教学规范;二是搭建开放共享实训平台,汇聚典型电子卷宗、仿真法庭系统、法律大模型等核心资源,重点赋能中西部高校;三是共建跨校师资研修共同体,培育兼具法学功底与AI技术能力的复合型教学骨干,夯实行业育人根基。
“法律AI技术迭代速度远超教学更新速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周辉从行业研究视角提出,高校需建立动态课程更新机制,紧跟数字法治前沿,将算法合规、数据法治、AI司法监管等新兴内容纳入实训体系,实现教学与行业发展同频。
“92家单位跨界联合,覆盖国内主流法学教研体系与法律科技实务主体,打破了校际、地域、产学研壁垒,让AI法学教育改革从少数高校的单点探索,升级为全国法学界的集体行动,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搭建了标准化、规模化、常态化的协同平台。”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表示。
AI重构实训体系 补齐法治人才实务能力短板
随着全国法院“一张网”智能化办案全面落地,司法实务效率实现跨越式提升,但复合型AI法律人才缺口、学生实务能力薄弱成为行业突出短板。广东省高校人工智能法律应用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勇用真实司法数据印证行业变革:五年间广州两级法院法官人数不变,人均结案量从270件飙升至750件,效率翻倍的核心驱动力正是法律AI系统的普及。
在王勇看来,未来法律从业者必须具备四大核心AI能力:熟练操作法律AI工具的操作力、识别AI幻觉与算法偏差的核查力、AI与法律业务融合的创新力、守住数据安全和公平底线的防控力。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法务等场景,都需要能够熟练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在此背景下,高校人工智能法律实训联盟应运而生。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表示,传统模拟法庭、案例教学存在场景固化、流程模板化的局限,无法适配真实司法的复杂场景。本次刑事、民事、行政三大AI法律实训示范课,以真实案件卷宗为载体、以数据驱动教学,为全国高校提供了标准化的AI实训落地样板,彻底打通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鸿沟。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许身健则指出,AI时代法学教育的核心竞争力,不在于学生能否使用AI工具,而在于学生能否驾驭、甄别、修正AI生成内容,独立完成法律逻辑推演与价值判断,这也是未来高校实训课程建设必须坚守的核心底线,要杜绝学生形成AI思维惰性。
同时,多所高校法学院负责人结合办学特色,分享了差异化改革路径。新疆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科云表示,边疆高校将依托联盟资源,结合区域法治特色,打造适配基层治理、涉外法治需求的AI实训课程,补齐西部地区数字法治人才短板。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谢焱聚焦交叉学科建设,提出AI与知识产权、涉外法治的融合是未来重点赛道,需依托联盟搭建跨学科实训平台,培育适配数字经济、跨境贸易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晓东强调,理工科背景高校的法学教育,可发挥学科交叉优势,将AI技术、大数据分析与合规法治、网络法治实训深度融合,打造特色化育人体系。
从论文到“实践成果” 法学人才培养另辟蹊径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把“实践成果”写入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程序。法律明确,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也可以通过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组织答辩前,学位授予单位应将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送专家评阅。
今年5月29日,南京大学王浩然以实践成果通过博士答辩,引发广泛关注。这个案例的意义,并非“可以不写论文”,而是高等教育评价正在承认另一种硬成果:能在真实场景中解决问题,经得起专家评阅和公开答辩。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表示,《学位法》将实践成果纳入学位评价体系,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法学人才的评价指挥棒,学位授予不再完全以论文为导向,而以真实法律问题、真实办案场景、真实实务成果为关注点,优化人才培养体系,而AI实训联盟正是适配新政的重要载体。
在与会专家看来,未来法学人才的培养,从关注法律理论知识学习到文书写作,转变到关注以真实案件为基础的实践课程开展,考查学生能不能在真实或高度仿真的法律任务中取得成果。对专业学位教育尤其如此。法律意见书、起诉状、答辩状、审查报告、行政复议决定、合规分析、调解方案,都可能成为检验学生能力的材料。
“这些能力不能到毕业答辩时临时补课,必须在平时的课程中持续训练。”王燕玲对记者表示,法律实训不是简单把AI接入课堂,而是让学生在卷宗中完成理论到实践的转化。系统会把一个案件拆成若干模块,学生每完成一个模块后即可获得反馈,教师也能通过学生作答数据发现全班集中出错的环节。
王燕玲认为,新《学位法》实施背景下,法律实训成为对人才评价变化的提前回应。评价方式变了,培养方式也要变。高校要培养能面对真实问题的法治人才,就要让学生更早接触真实材料,更早发现问题,更早学会修正。

(编辑:赵毅 审核:童海华 校对:颜京宁)
4001102288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