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级大案背后引出券业灰产,多家券商曾卷入其中

千万级大案背后引出券业灰产,多家券商曾卷入其中
2020年07月07日 19:52 券业观察-小券

作者 | 吴婷婷

来源 | 券业观察

一桩千万级贪腐案意外牵扯出券商为包揽业务使的“灰色手段”,是个例还是已然发展成了行业“潜规则”?

千亿贪腐案背后扯出券业“灰色手段”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披露了多年前一起受贿案的细节,多家公司和个人卷入案件中,甚至还有一家上市券商。

判决书显示,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某凯因受贿罪(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约1002.7万元)、单位受贿罪(任江苏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期间,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人民币500万元)、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187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以70万元罚金,追缴、扣押相关违法所得。

而上述500万的单位受贿事件,牵扯到一家知名上市券商。

判决书显示,某公司在发行企业债券时,华某乙证券公司为了承接债券承销业务,与某公司商定由华某乙证券公司作为债券主承销商,发债成功后,华某乙证券公司支付某公司回扣500万元。张某凯则为上述公司发债项目的主要决策领导。

而为了让这500万元看起来合情合理,款项是借上述发债公司控股的另一家公司以“销售顾问费”的名义收取的。

据微信公号“法眼看市”、《新京报》等多家媒体通过对比相关庭审直播影像资料等发现,上述发债的“某公司”为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以下简称“新海连集团”),“华某乙证券公司”则为华林证券(002945.SZ)。

券业观察通过choice金融终端数据梳理发现,2011年前后,华林证券仅在2012年为新海连集团主承销发行过一次债券——“12新海连债”,该债券发行规模为13亿元。

债券承销过程频现“灰色手段”

券业观察发现,这并非华林证券第一次因为债券承销业务被卷入贿赂案。当然,这也并非华林证券一家券商存在的问题。

前些年重庆版《人民的名义》中,原重庆发改委官员刘某联合情人、情人的小叔子共同、单独受贿合计2.61亿元。

其中,2008年5月至2013年10月,刘某所在职位有对全市企业债券的发行、监管、审核、转报的职权,便联合另外两人成立五家投资、财务咨询公司,为国信证券、广州证券、华林证券等7家证券公司承揽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提供帮助,共同非法收受前述证券公司贿赂约2.1亿元。

这作案手法和张某凯500万受贿案惊人的相似。

2013年那场债市核查风暴中,“债券一姐”孙明霞一度陷入风暴中心。几年后公布的相关判决书显示,孙明霞当年在华林证券任职期间,承接企业发债项目过程中存在行贿行为。

而行贿赂方式,同样是通过第三方公司以“投资顾问费”等名义进行。

相关判决书还披露:

2004年10月至2007年6月,孙在华西证券任职期间,华西证券在浙江承销企业债券共计50亿元;2007年6月至2012年2月,孙在华林证券任职期间,华林证券在浙江承销企业债券共计373.5亿元;2012年6月至2013年10月,孙在国信证券任职期间,国信证券在浙江承销企业债券共计212亿元。

孙明霞给华林证券带来的改变肉眼可见。事实上,孙明霞在华林证券任职期间,绝对称得上是华林证券的高光时刻。

荣辱皆因债券

早年间,名不见经传的华林证券一度凭借债券承销业务“惊艳”券业。而后的几年,却似乎遭到这项明星业务的“反噬”。

华林证券的前身是1988年成立的江门证券。

2002年,江门证券发展陷入困境,几家民营企业携手入主江门证券,并将其改名为“华林证券”,深圳前首富、“立业系”创始人林立拿到实控权。2019年1月,华林证券正式登陆资本市场。

“立业系”进入华林证券初期,华林证券在业内并不起眼。

2009年前后,债市迎来扩容,债券承销成为券商“新战场”。“债券一姐”孙明霞则于2008年前后加盟华林证券,业内逐渐开始重新认识这家中小券商。

据《证券日报》当时统计,2009年,华林证券的债券承销业务从20名开外一跃进入前十强,其中,企业债承销数量进入前三甲。到2011年,华林证券的企业债承销家数超过中信建投和银河证券,位列行业第一。

对于华林证券债券承销业务的突飞猛进,业内分析称除了孙明霞的加盟,公司的激励机制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当时有传言称,有券商为了发展该业务直接将承销收入分成比例改为公司和部门1:9等。

2012年,孙明霞决定结束华林之旅,华林证券的债券承销业务跌出行业前十。

近年来,曾让华林证券引以为豪的业务却频频让其置于舆论风波中,除了被卷入上述贪腐案件,还差点影响到华林证券IPO。在华林证券IPO关键节点,其承销的“11蒙奈伦债”被曝涉嫌编造阴阳合同欺诈发行。

今年开年,证监会向华林证券下发一张“罚单”,直指华林证券存在七大问题,决定暂停华林证券新增各项业务规模三个月。而“七宗罪”之一为未对投行业务等出现重大风险或违规问题涉及的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进行问责。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7年度证券公司债券主承销家数排名》显示,华林证券以承销1家的成绩位列上榜的90家券商中第87名;债券主承销商金额则位列86位。到2018年,上述两个项目排名为80、83。

此外,华林证券整个投行业务的发展也遇到阻力。2015-2018年,投行业务是华林证券第一大营收来源,占到华林证券全年总营收的27.96%、29.2%、30.69%和23%。2019年,华林证券投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135.51万元,同比下降60.31%。华林证券对此解释称是因为投行业务分化,项目资源进一步向大型券商集中,中小券商竞争难度加大,业务压力大幅提升。

从用钱财砸出“关系户”到低穿地心的价格战

券商对债券承销市场的争夺从未停止。但据券业观察了解,债券承销业务对券商来说并不算特别赚钱的项目,为何颇受券业重视?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对于券商来说,并不是只赚这一单的钱。债券发行公司后续还会进行发债、融资等行动,券商可以与债券发行公司建立长期关系保持合作。

为了争夺债券承销这块蛋糕,早年间,不少券商采取高比例激励吸引人才,甚至有同学采取灰色手段,火中取栗。

近年来,则频现低穿地心的价格战打法。

前段时间的“0.03‰承销费率”风波无疑将这一问题推到高潮。今年4月底,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预计发行40亿元中期票据,选聘中信证券(600030.SH)和兴业银行(601166.SH)为主承销商,引起市场关注的是0.03‰的承销费率。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券业观察,“市场一般的承销费率应该至少在万分之三以上,而且万三都很低,基本上是地板价,十万分之三有点夸张了。”

随后,兴业银行、中信证券遭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自律调查和处分(予以警告,并责令两家机构限期整改)。

从用钱财砸出“关系户”到低穿地心的价格战打法,期间的桩桩件件案例告诉我们,劣性竞争只能一时爽,要想长久还需自身业务能力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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