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满四年,开立账户机构数即将破千

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满四年,开立账户机构数即将破千
2025年01月14日 18:02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程维妙 北京报道

2021年1月,银行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启动,至目前已满四年。据1月13日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简称“银登中心”)更新的“已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机构统计表”,已开立账户的机构数(含分支机构)增至999家,涵盖银行、资管公司、消费金融、汽车金融、金融租赁、信托等多种机构类型。

其中政策性银行(含各分支机构,下同)1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9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310家、城市商业银行80家、农村中小银行163家、消费金融公司27家、汽车金融公司6家、金融租赁公司12家、信托公司8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125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57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5家。

从开立账户的时间线来看,2021年至2024年分别有540家、58家、280家、119家,2025年以来有2家,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

从开立账户的主体看,最早一批拿到“通行证”的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记者注意到,国有大行分支机构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多集中在2021年开立,有183家;2022年、2023年分别只有6家、2家;2024年至今无新开立账户。

2022年12月30日,银登中心公布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政策性银行及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纳入试点机构范围;同时对注册地位于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甘肃共11个省市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开闸”,之后中小银行开立账户提速。

伴随参与不良转让的市场机构持续扩容,业务规模大幅上升,试点扩围的呼声也渐高。例如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王立生提出,建议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将吉林纳入全国不良资产转让试点范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8月发布对其建议的答复称,将会同财政部综合考虑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情况、高风险机构及不良贷款转让处置需求等因素,研究出台有关制度,扩大试点范围或推进试点政策常态化实施,助力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拓展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和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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