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确房东不得加收水电费#,8类加价行为属城中村水电费加价】日前,广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租赁房屋居民生活用水用电费用代收管理规定》,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代收水电费须按政府居民用水用电定价+承租人实际用量收取。规定明确列出8种属于加价、变相加价的违规行为。单价抬高、虚增分表读数、公摊费混进水电费、按电量加收管理费,全都算违规。一旦查实,要退还多收费用,最高可以罚违规金额5倍! 同时要求房东收费前,主动出示水电缴费明细;租户凭租赁合同,可以直接去水电公司查账单。一边是房东说有损耗难承担,一边是租客常年被薅电费,你站哪边?评论区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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