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您阅读的祥顺课堂第1402篇
公租房有什么房产税的优惠?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有什么土地增值税优惠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七条的规定,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产税优惠政策。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本规定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上述回答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