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二条第(七)款的规定,承受已装修房屋的,应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计入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根据上述规定,承受已装修房屋,企业的计税价格应当包括装修费。
上述回答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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