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规:公共场所AED 3到5分钟内可获取,不上锁、不扫码

广州新规:公共场所AED 3到5分钟内可获取,不上锁、不扫码
2024年07月08日 21:06 新快报

新快报讯  广州将按照3至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为原则进行配置。近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了《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此前,《规范》曾于去年9月发布征求意见稿。

广州将实施新规定:公共场所AED 3到5分钟内可获取,不上锁、不扫码。

确保有效 按3至5分钟内可获取配置

广州市将根据科学规划、注重时效、优化配置总数的原则,结合人口密度、人员流动量、分布距离、重点区域、场所面积等因素,按照3至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为原则进行配置。 

在安装要求方面,AED应放置于显眼、易于发现、方便取用的位置,并配备易于开启的保护外箱或机柜,不得上锁或采用扫码开启方式。户外AED机柜或箱体应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防风、防雨、防晒等保护功能。每台AED将由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编号,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规范》指出,AED包装内应推荐配置单向通气阀的呼吸面罩或一次性人工呼吸面膜、一次性手套等,并鼓励常规配备急救箱或急救包,以保持设备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

此外,广州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AED电子地图、导航和远程管理系统,以实现对AED的在线管理。在AED的移机或拆除方面,配置单位不得随意进行,确需移机或拆除的应提前1个月通报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并在移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报新安装配置信息。

广州客流大的地方配置了AED。

维护管理 每日至少检查1次

《规范》明确,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急救医疗指挥机构、红十字会为培训的主要单位,鼓励医疗机构、医学行业协会、医学科研机构等具备培训能力的组织提供急救培训服务,并建立培训台账。

《规范》要求,各单位配备AED后,每台AED须按照“1:10”的比例要求,组织在AED安装点附近工作的10名以上工作人员完成心肺复苏和AED使用的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培训合格证明。同时,各场所AED使用、管理主体,以信息化或人工巡检的方式对每台AED每日至少检查1次;AED的日常使用、管理主体应制定针对突发心搏骤停患者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每年至少举行1次应急演练。

确保覆盖 特殊场所AED设置有数量要求 

《规范》明确了政务服务大厅、大型交通设施、娱乐休闲场所、大型商场、学校、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和单位均需按照特定标准配置AED。例如,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每个服务楼层至少需配置1台AED,且每超过4万平方米的旅客服务区域面积需增设1台。

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每个站点、每个服务区至少配置1台。对于体育场馆和风景旅游区,将根据人流量和面积大小来确定AED的配置数量。大型商场如果日人流量超过3000人次或建筑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也需至少配置1台AED。

学校方面,每所学校(含幼儿园)至少需设置1台AED,大型校园则根据“3至5分钟内调用”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配置。养老服务机构则规定每个至少配置1台,对于床位数超过500床的机构,应适当增加配置。

《规范》鼓励写字楼、住宅小区、各类企业或工业园区等其他公共场所及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站等单位积极配置AED,可参考上述场所的标准进行配置。

采写:新快报记者高镛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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