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公积金新政:装修最高可提15万元、物业费年度最高可提5000元

南京发布公积金新政:装修最高可提15万元、物业费年度最高可提5000元
2026年09月20日 17:47 看点资讯

今天(9月20日)

“南京公积金”发布

关于开展自住住房装修和

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关于开展自住住房装修和

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开展自住住房装修和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6年9月20日(含)以后,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装修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按装修发票金额核定,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家庭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申请时限为自装修发票开具之日起1年内。同一家庭限申请一次装修提取,同一套住房限办理一次装修提取业务。

二、支持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度物业费。能够提供物业费发票的,提取额度按当年度实际支付的住房物业费发票金额核定,家庭年度提取总额不超过5000元;无法提供物业费发票的,家庭年度提取总额不超过1000元。同一家庭每自然年度限申请一次物业费提取。

三、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信用管理和信用惩戒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信用记录。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退回,并3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0日

问:哪些家庭可以申请装修提取?

答:申请人是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装修的房子是本家庭(本人及配偶)名下的自住住房,且该家庭从来没有就任何住房申请过装修提取、这套房子也没办理过装修提取,申请人目前不在住房公积金领域失信惩戒期内。以上四个条件要同时满足。

问:哪些房屋可以申请装修提取?

答:申请人及配偶名下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自住住房是指申请人及配偶居住其内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性质房屋以及权属不明或者存在争议的房屋。

问:装修提取能提多少钱?

答:按家庭首次提交材料中装修发票显示的金额据实核定,家庭合计不超过申请装修提取的房屋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出的金额,最高上限15万元。举例而言:房屋建筑面积为140平方米,乘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计算出14万元,同时发票金额为18万元,那最终可以提取14万元。

问:什么时候装修的才能申请?

答:装修合同签订、发票开具、价款支付、装修施工等装修行为都要发生在本《通知》实施期限内,也就是2026年9月20日(含)以后,并且要在装修发票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通知》实施前发生的装修支出不能申请。

问:什么样的装修发票才有效?

答:分两类:一类是申请人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装修公司开具的发票,票面项目属于建筑服务类,并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市、区)名称和项目名称;另一类是申请人自行购买装修材料的销售发票,项目属于陶瓷、石材、木材、涂料、门窗、地板、卫生洁具、五金等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发票上要载明本人或配偶信息和装修房屋坐落。购买家具、家电、窗帘床品、装饰摆件等可移动物品的发票不能用。

问:装修合同有什么要求?

答:要与依法设立并具有住宅装饰装修经营范围的企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要写明装修房屋坐落、工程内容和合同价款,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发票、支付凭证三者信息要能相互印证,无法对应的不能办理。

问:物业费提取能提多少钱?

答:能提供物业费发票的,按当年度实际支付金额提取,家庭合计每年最高5000元;无法提供发票的,家庭合计每年最高1000元。举例而言:当年物业费发票显示4200元,可提4200元;当年物业费发票显示6500元,最多提5000元。

问:哪些费用算物业费?哪些不算?

答:物业公司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管理规约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可以提。停车服务费、车位管理费、系统使用费,以及水、电、燃气、供暖等费用,不能作为物业费提取。

问:物业费一年能提几次?家里有多套房怎么办?

答:同一家庭每个自然年度只能就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一次物业费提取,也就是一个家庭一年只能提一次。多套房不能同时提,可自行选择其中一套。

问:没有物业费发票,能申请吗?

答:可以。无法提供物业费发票的,签署物业费缴纳诚信承诺书后可申请,按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核定额度。

问:往年的物业费支出能补提吗?

答:物业费按“当年度”核定,即申请提取的那个自然年度,往年或次年物业费不能补提或者提前提取。

问:怎么办理?

答:先预约:通过“南京公积金”APP或“我的南京”APP在线预约;然后再办理:在预约时段内直接线上办理,或带齐材料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承办银行的各个服务网点线下办理。

问:办理提取收费吗?能找中介代办吗?

答:不收费。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通过官方渠道办理,谨防“代提公积金”类型的违法、诈骗行为;组织、协助骗提或提供虚假合同、虚假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问:提供假材料会有什么后果?

答:依据新修订的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将被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3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记入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问:有不清楚的问题如何咨询?

答:政策和业务咨询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咨询。

来源 | 南京公积金、南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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