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3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近日,南京江宁交警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某路附近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19时40分许,一辆小轿车在临近设卡点突然掉头。凭借着工作经验,执勤民警立即意识到该车辆可能存在违法行为,遂上前检查。
执勤民警在对驾驶员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身上有酒味,于是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查,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驾驶员周某称,晚饭自己在家喝了瓶啤酒,饭后接到快递电话让取快递,他觉得喝得不多,就驾车来取个快递,不承想被交警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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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当场对周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法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暂扣其驾驶证。根据有关规定,周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江宁交警中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侥幸心理要不得,大家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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