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公寓内既有住户也有商户,安装梯控系统后保障了住户安全,却对商户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如何解决难题?
8月30日,沭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支持起诉案申请人老陈进行上门回访。老陈激动地告诉检察官,梯控系统已经停用了,他的生意也越来越好了。
老陈是一位盲人,主要依靠按摩手艺维持生活。2021年,老陈注册成立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一栋公寓楼的六楼开了一家盲人按摩店,并为盲人提供按摩培训。凭着过硬的技术和良好的口碑,按摩店的经营越来越好,员工发展到4人。
今年5月,物业公司突然在公寓的电梯加装了梯控系统。这对在六楼开店的老陈来说,却不是个好消息。“电梯设置了梯控之后,需要刷卡才能乘坐电梯,店里员工又都是盲人,不方便下楼迎接顾客,进店的顾客比之前少了一半。要是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开电梯也可以啊。”
在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未果后,7月,老陈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沭阳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沭阳县检察院经审查后予以受理。调查中,物业公司解释说,“虽然这幢楼是商业楼,但是也有不少住户,部分住户要求安装梯控保障安全。物业也要考虑到业主的需求。”
根据查明的事实,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栋公寓为商业性质,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对电梯使用的要求不同,商业用房具有开放性,电梯的使用并不局限于业主或者物业的使用人。而这栋楼上还有其他商事主体,物业公司安装梯控后又没有安排专人开电梯,这一行为限制了商事主体对电梯的使用权,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同时,老陈为残疾人,诉讼能力弱,本案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
“部分业主强烈要求安装梯控,其实质是想要保障居住环境的安全。”承办检察官说。为避免矛盾激化,沭阳县检察院开展上门听证,并邀请了物业公司、该栋楼业主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特别是商业楼和住宅楼的区别等方面开展释法说理,解开老陈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心结。最终物业公司同意拆除电梯梯控,通过加强对该栋楼的执勤,保障商事主体的正常经营和业主的安全。8月9日,物业公司拆除了该栋楼的梯控系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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