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深交所对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案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华道生物及相关责任人给予5年禁入、公开认定、公开谴责等重处罚措施。
记者从本案中了解到,华道生物被深交所两轮问询及现场督导后撤回了IPO申请。深交所基于审核问询及现场督导发现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华道生物涉嫌财务舞弊的疑点及线索,最终揭开了华道生物财务造假的真相。经查,华道生物以虚开发票的方式虚假销售产品,同时伪造销售回款,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连续三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807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约3777万元。
深交所对华道生物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某荣给予5年不接受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禁入”措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5年、3年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被处罚的责任人除了造假的策划者和组织者,还包括一名“IPO协调人”陈某,这也是首例处罚“IPO协调人”的案件。本案中的陈某并非华道生物的董监高,也未在该公司任职,但其作为实控人刘某荣的外甥女,她根据指示控制使用华道生物体外账户给客户转账以完成资金循环,在财务造假中承担重要角色,是发行人财务造假的重要“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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