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万买来二手车,三年后发现为事故车,销售方还要担责吗?

6.2万买来二手车,三年后发现为事故车,销售方还要担责吗?
2024年11月11日 14:10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1月11日讯(通讯员 陈红生 记者 万凌云) 二手汽车因价格实惠,日益受到消费者青睐。因部分消费者购车经验不足、个别商家未诚信经营以及市场规范不健全等因素,引发的二手车交易纠纷频发。

11日,镇江消协介绍,袁女士近日向镇江消协投诉称,2020年12月16日在镇江一家二手车销售公司花6.2万元购买了一辆福特福克斯二手车。前不久袁女士想换一辆车,就打算将该车出售,此时已经是三年后。但在查询出险记录时,发现该车曾出现严重事故!但二手车公司在销售时,隐瞒了这一事实。故此,她要求二手车公司退车并返还购车款。

二手车公司辩称,公司也不知道出售的这辆车是事故车,而且在转让合同中也明确了“乙方对甲方所卖车辆已作充分了解,并充分认定甲方所卖车辆的车型和现车车况及瑕疵,且自愿购买甲方所提供的第一条款的车辆”,据此,对于消费者全款退车的请求不能满足。

镇江消协认为,汽车属于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商品。普通消费者在购置二手车过程中,对真实的车况往往难以全面了解。专业的二手车经销商应当具备掌握所售车辆状况的专业能力,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收购车辆是否发生过事故、事故大小以及对车辆损害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如实、全面地向购车者告知。

具体到本案,消费者有证据证明这辆车曾出现过严重事故,而经营者却称不知情。由此,说明并未尽到销售者合理注意义务,故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经镇江消协多次协调,消费者将诉求改为要求经营者补偿1.4万元或者以2.5万元收回车辆。二手车公司最终同意以2.5万元收回车辆。

“二手车虽较新车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但是购买二手车亦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就此,镇江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做到“三点注意”:

一是要注意从正规渠道购车。尽可能地选择购买正规交易市场认证商户的认证车源,避免因贪图便宜而购买到问题车辆。

二是要注意了解交易车辆情况并仔细查验。二手车完整的手续应包括:车辆登记证、购车原始发票、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及交强险等。在交易二手车时,应向商家全面了解车辆情况,确保车辆无误,车辆法定证明、凭证齐全后,再签字确认。若发现车辆质量问题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并保留相关证据,有必要时进行鉴定评估。

三是要注意谨慎签订合同。在签订书面销售合同时,应明确车辆车龄、实际里程、技术状况、事故范围、主要配置等信息,最好能够在合同中约定“无事故、无水泡、无自燃”,销售者的口头承诺也应一并写入合同。

镇江消协还提醒消费者,《消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因此,二手车消费者发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6个月内及时提出异议,避免因难以证明系销售者的责任而无法维权。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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