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12日,荷兰海牙上诉法院驳回了此前要求壳牌石油公司在2030年前减少碳排放量45%的判决。法院重申了壳牌公司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责任,但是裁定该公司不需要被法律强制执行具体的减排目标。
2021年,多家环保非政府组织以及逾17000名个人此前曾指控壳牌公司没有采取足够措施控制碳排放量,并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当时的裁决,壳牌公司到2030年必须使其碳排放量比2019年时的水平降低45%。针对此裁决,壳牌公司称,排放监管应由政府负责,而不是法院,并指出对一家公司的强制减排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的市场环境。(总台记者 顾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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