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北京四中院官微消息,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件,被告人冯美(化名)从国外回国时,在行李中夹带了46张水獭皮,最终因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为掩盖走私行为 抱猫入境混淆视听
2023年3月,冯美从境外抵达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后,怀抱一只宠物猫并随身携带了三个大编织袋、一个书包,试图从无申报通道入境通关。通关时,冯某步履匆匆且神色慌张,眼神还有些躲闪,这种异常的表现立刻引起了海关工作人员的警觉。海关官员随即将其拦下,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现场关员询问冯美是否有物品需要向海关申报,冯美故意回答道:“我携带的宠物猫需要申报,其他的都是衣物,没有什么要申报的。”但在经过仔细查验后,海关工作人员在编织袋底部发现了用23个塑料袋包装的46张动物皮毛。为了防止机器探测,这些皮毛均已去除了牙齿和指甲。
经鉴定,所有皮毛均来自于水獭,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中,总价值高达33万余元人民币。
面对指控,冯美对罪行供认不讳,其辩解称水獭皮是受一位外国人所托,交由其带回国内后会有人联系她并支付其佣金,但之后并未有人与其联系,自己也未拿到报酬。2024年10月,北京四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
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获刑11个月
北京四中院认为,被告人冯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禁止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的相关规定携带水獭皮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冯美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冯美所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较轻,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冯美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愿意认罪认罚,且涉案水獭皮被起获在案,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根据冯美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北京四中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冯美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冯美多次轻轻抽泣,表示知道从国外携带野生动物制品是不对的,但当时以为其带回的只是“水耗子”,既不了解野生动物知识,也不懂法,没意识到后果会严重到构成犯罪。她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已经彻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未来会好好学习法律。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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