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贸法会入库案例上新,南京中院1案件入选

联合国贸法会入库案例上新,南京中院1案件入选
2024年12月20日 07:50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讯(记者 万承源)近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网站分批刊载了14件中国法院适用国际条约的司法案例,作为法规判例法系统的入库案例。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的1起案件入选。目前,中国法院适用国际条约的入库案例总数为50件。

联合国贸法会是联合国维护国际贸易及商事交易公平秩序的核心法律机构,其审议制定的国际条约涵盖纠纷解决、国际贸易、航运、破产、电子商务等各领域。其中,最为成功、适用范围最广的国际条约包括《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联合国贸法会于1988年设立了法规判例法系统,以联合国大会文件的方式汇编案例摘要及注明所涉条约的具体条款,是国际组织、相关国家和地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学术机构等研究各国解释和适用相关国际条约情况的主要窗口和重要参考。

南京中院的这起入库案例中,中国某公司与瑞典某公司合同中约定快速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后瑞典某公司申请临时仲裁并得到支持。法院经审查认为,案涉纠纷由临时仲裁庭作出裁决,并未超出双方实质约定的范围,符合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不属于《纽约公约》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故对仲裁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

据介绍,商事活动主体对于“快速仲裁”“临时仲裁”等概念存在模糊认识,一定程度上导致在处理涉外仲裁裁决的过程中产生相关争议。本案的裁判,对厘清“临时仲裁”“快速仲裁”的法律概念具有指导作用,体现了司法积极支持国际仲裁的原则,彰显我国法院尊重国际条约,恪守条约义务的一贯立场,为人民法院涉外仲裁审查实践提供法律示范。本案系最高人民法院第36批200号指导性案例。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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