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检察机关为罪错少年精准按下人生“重启键”

南通崇川检察机关为罪错少年精准按下人生“重启键”
2024年12月28日 12:40 扬子晚报

“自从做了后厨的学徒,我更能理解父母的辛劳,我以后也要靠双手养活自己。”17岁的小杰因涉嫌盗窃罪被附条件不起诉后,检察机关对其开展一系列帮教考察工作。12月16日,接到检察官电话回访,小杰聊起当下生活和未来打算。

2024年,小杰因“拉车门”盗窃被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纳入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励志园”进行帮教。根据该院自主研发的“励志园”帮教检务管理系统设定,小杰将被赋予专属“成长码”,接受个性帮教方案,按照“安全、预警、危险”三层风险等级,实行分级动态监管。

“帮教检务管理系统提示,‘成长码’变成红色预警(危险),怎么办?”检察官注意到小杰行为“异常”,没有按时参加帮教活动,完成学习任务,还几次出现在敏感场所,立刻通知小杰及其父母,联合公安民警对小杰开展司法训诫,责令予以悔改。同时,检察官会同司法社工全面分析小杰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不良行为的诱因。谈话过程中,小杰数次哽咽:父母离异,走进重组家庭,他内心缺少依靠和安全,想做点“出格的事”引起家里人注意。

“每个孩子都是独立的个性,成长环境不同,罪错程度不同,社会化的需求也不同。如何因人施策、分类矫治、系统保护,如何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罪错少年寻求综合司法保护‘更优解’,我们一直在探索。”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陆晓妹认为,像小杰这样的孩子,应该有更科学精细的帮教措施。

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李萍介绍,今年以来,崇川区检察院联合民政、妇联、团委等多部门入驻“励志园”,会签《罪错分级干预协作配合意见》,按未成年人罪错程度,将未成年人分为具有一般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四级。一级罪错未成年人以所在学校管理教育为主;二级罪错未成年人以公安机关矫治教育为主;三级罪错未成年人由检察机关负责监督考察;四级罪错未成年人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过程中,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紧密协作配合,促使帮教工作效果最大化。

小杰就是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的受益者之一,检察官全程见证了他的蜕变和成长。从刚开始办案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到向司法局全面了解其社会调查情况,到联合公安对其进行司法训诫,检察官一直打从心底里认为这个孩子“有得救”。她们为小杰制定了特色帮教方案及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与社工一起持续关心、关注孩子,并通过“励志园”帮教检务管理系统实时跟踪考察。

在“励志园”里,小杰和“知心奶奶”聊天、和“孙爷爷”谈心,向司法社工袒露内心烦恼,在社会观护站梅兰竹菊环抱中接受心理植物疗愈;检察官带着他进图书馆、跑社会福利院参加志愿服务,增强社会责任感;专业教师对小杰开展职业规划和技能指导培训,为他回归社会做好生存技能储备。

“孩子出问题,家长有责任。”检察机关向小杰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依托家庭教育指导站,为小杰的父母开设亲职课堂,通过线下定期授课、线上“远程约见”,促使小杰父母改进教育方式,提升沟通能力;改由相对严格的父亲担任实际监护人,和小杰同住,予以行为约束。

今年9月,小杰被检察机关宣告不起诉决定。“看着孩子的变化和父母欣慰的笑容,我们觉得工作付出很值得。”承办检察官这样说道。2024年以来,崇川区检察院利用分级干预帮教方式对21名罪错未成年人进行矫治,11人在检察机关帮助下获得“一技之长”顺利就业。

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司法研究院高维俭院长认为,少年越轨分级干预制度旨在减少司法干预,通过分类教育矫治而非单纯惩处,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崇川区检察院关于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的探索既是贯彻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也是根据地区实际作出的有力尝试,值得肯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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