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养老服务作出了系统性制度设计。其中提出,要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究竟如何强化?来看民政部有关负责人的介绍。
民政部副部长 唐承沛:《意见》提出要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这句话写在文件的第一段里。增强居家、社区、机构等不同服务形态的失能照护职能,引导养老机构积极收住失能老年人。
截至目前,全国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达到40.4万个,养老机构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到了62.2%,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0余万张。失能老年人多数居家养老,可以在家庭里设置养老床位。
《意见》提出,将照护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基本实现了每个县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的中度失能以上老年人纳入集中照护保障范围。
促进养老服务人员就业 采取了哪些措施?
人才队伍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服务的重要举措。在促进养老服务人员就业方面,目前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明确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一批与养老服务相关职业的定义、主要工作任务等,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前,全国已有3000多家单位备案开展相关职业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同时,落实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养老服务人员就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 吴礼舵:养老服务企业吸纳就业,给予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人员就业。开展全年不断档、月月有招聘、处处有服务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促进养老服务领域用工需求和劳动者求职相互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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