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连锁超市再次因为员工管理问题登上热搜,创始人在社交平台上发布7条新规,不仅涉及员工的工作,还涉及员工的婚姻家庭生活。笔者看到,这些新规包括不允许夫妻之间家暴和冷暴力,不允许打孩子,以及不允许不喜欢自己选择或从事的工作。这一系列话题引发热议,公司规定能管理员工家务事吗?
从法律法规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当依法进行,其管理范围主要限于与劳动者的劳动行为有关的活动,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而员工的家庭事务属于私人生活范畴,与工作无直接关联,不在公司规章制度可管理的范围内。
从权利义务对等角度,公司与员工只有劳动关系产生。家庭食物不在劳动权利义务的范畴,公司无权干涉,相反会侵犯员工的隐私权、人格尊严等合法权益。以往,还有企业将员工每日步数计入考核的案例,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以这些方式对员工进行管理、采取处罚,通常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家暴或者打孩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应由司法机关惩处,公司可根据其情节严重进行处罚或解约。而一些思想意识上的内容,则无法来量化,更谈不上用规定管理。
家庭事务如何处理,很难有标准衡量,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还要根据员工自身意愿和家庭情况来决定,我们当然可以提倡夫妻之间好好相处,教育子女心平气和,干一行爱一行,但是这些内容往往很难用法律或者规定的尺来度量。制度的强行介入通常无法根本解决问题,反而给员工带来心理压力。
对待家庭问题、心理问题,堵不如疏,有这份心意其实可以在公司内部提供相关服务,为员工提供相关心理疏导,家庭指导,重视思想建设,这才更有助于树立公司形象,在社会上起到风清气正的带头作用。
评论员 刘浏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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