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发布这种朋友圈,他们都被抓了

元旦前发布这种朋友圈,他们都被抓了
2025年12月31日 15:22 扬子晚报

元旦即将到来,不少人想买点烟花爆竹增添节日氛围,朋友圈里也出现了各种烟花爆竹的广告。但你知道吗这可是违法的,此前已有多人因此被抓。

相关案例

2025年12月24日,安徽淮南,民警发现一住户李某在微信朋友圈招揽销售烟花爆竹,立即进行核查,并在其住所内查获“加特林”等烟花爆竹共计135箱。目前,李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5年12月23日,山东寿光,韩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及相关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并通过朋友圈销售从中牟利。目前,韩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5年12月16日,浙江武义,民警在开展社区警务工作中,获取有人利用微信贩卖烟花爆竹的线索。经调查,在陈某某家中查获16个品种烟花爆竹共计76件。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消防普法

售卖烟花爆竹需要取得什么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

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烟花爆竹能在网上进行买卖吗?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特别注意,转发售卖烟花爆竹的网络信息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 | 中国消防综合自寿光公安、武义公安、淮南警方、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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