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多支付给客户18万,时隔4年后才发现,法院判决不用还了

银行多支付给客户18万,时隔4年后才发现,法院判决不用还了
2022年06月30日 12:01 不执着财经

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银行工作人员接受过专业的培训,是不太可能出现差错的。但实际上,银行工作人员也难保不发生差错。

之前有媒体曾报道,广东中山某客户要求银行转账,银行工作人员因操作失误多转给客户18万,过了4年后才被查出来,银行赶紧向客户索要这笔钱,对方则直接回绝,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之下,银行便将该客户告上法庭。

法院在经过了解之后,认为客户是属于不当得利,既然是不当得利,客户就应该将18万返还给银行。同时,法院还要求涉事储户承担起诉费用。而该客户却并不认同法院的一审判决,他承认自己是不当得利。

不过,该客户也表示,时间已经过去了4年,超过了民事诉讼3年有效期。结果在二审判决中,法院却宣布该涉事储户获得胜利,并不需要将18万归还给银行。银行方面肯定不服,要求法院再审,最终还是被法院驳回。

无独有偶,就在前些年,浙江慈溪也发生过一女储户,在提取22400元现金时,银行工作人员却错给了24000元,该女储户在离柜之后,银行马上发现了问题,赶紧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对方表示不同意归还。

于是,双方只能闹上法庭,这次由于该女储户并没有过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所以,法院判决银行获胜,并要求女储户将不当得利部分返还给银行。以上几起事件已经表明,即使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误多给了储户资金,只要在民事诉讼期内,银行还是有把握将多给的钱要回来的。

不过,也有网友提出,现在银行的柜台上都写有“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标牌。那万一银行工作人员少给了钱,储户一时没有发现,在离柜之后银行就不用再负责了吗?银行多给了钱要追回来,而银行柜台少给了钱,就离柜概不负责,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实际上,银行的柜台上都写有“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标牌,并不意味着现金在离柜后银行真的不再负责,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一个是,银行是希望储户在提取现金时,养成当面点清的好习惯。如果储户发现金额多了或少了,马上可以向银行方面提出,这样双方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如果储户在提现之后却发现钱少了,银行此时还要花大量的精力去调查,这个工作量实在太大。

另一个是,如果储户到银行柜台上提取现金,钞票没有当面点清(也没用点钞机数一下),就直接离开银行去办事了,没过多久储户又回来反映之前从银行提取的现金数量不对,或者里面有几张假钞。

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就说不清楚了,究竟是银行出了问题,还是储户在离开银行后,手里的钱被人调包了?所以,银行为了省去麻烦,希望储户在取现时当面把金额核对一下,而并不是储户的钱在离柜后,银行就不再负责。如果银行真的发现少给客户资金,马上会把钱补偿给客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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