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赛克赛斯 IPO:中国证监会现场调查后处罚在审企业董事长等

山东赛克赛斯 IPO:中国证监会现场调查后处罚在审企业董事长等
2024年09月05日 15:16 国际投行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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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赛克赛斯 IPO:罕见!中国证监会现场调查后处罚在审企业董事长邹方明等高管,海通证券保荐人韦健涵、朱文杰,信永中毕强、燕进也被发监管函

深交所发行审核网站显示,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山东赛克赛斯IPO过程中的问题发出三份监管函,分别对拟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团队、海通证券及其保荐人、会所信中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

1 、深交所网站显示,目前赛克赛斯的状态是”已问询“,并未撤回,交易所的这个处罚属于吊打。

2 、处罚文件显示,这次处罚是因为”中国证监会现场检查“,查了一下好像赛克赛斯并未出现在此前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抽查名单,so,赛克赛斯被现场检查应该是在问询中发现了问题,或者收到了举报材料。

3 、赛克赛斯的问题显而易见,说听的是学术推广问题,说不好听的就是有行贿嫌疑。发行人聘请CSO推广服务商开展调研与咨询、学术推广、展览与宣传及会议会务等推广活动,2020-2022年各期业务推广费分别为12,933.78万元、20,426.98万元、17,409.3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4.62%、46.72%、39.95%。关于医药类企业的行贿问题,自从凌通社2021年今年3月15日,凌通社独家发布了“倍特药业IPO:这是一份丑态百出的罪恶说明书,公安机关可以按图索骥抓人”的研究报告之后就被列入了重点,并且事实上所有公司都明白。就是肯定有问题。

4 、赛克赛斯早在 2020 年就试图通过科创板上市,然后问询后当年就撤回了,当时的保荐人也是海通证券,然后又转道去深交所。建议今后所有转道的公司都必须现场调查。

赛克赛斯被吊打

AI阅读:

根据文件内容,涉及的具体人员和违规事实如下:

涉及人员:

1. 赛克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邹方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3. 柏桓 - 公司总经理、董事

4. 郑学刚 - 公司财务总监

主要违规事实:

1. 公司未如实披露业务推广相关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包括:

- 未按照内部制度规定对CSO服务商准入相关的关键审查工作留存纸质材料

- 未对CSO服务商是否符合规定的准入条件进行实质审查

- 对CSO服务商推广活动监督抽检比例较低

2. 部分推广活动验收存在瑕疵:

- 推广项目验收单内容设计简单,无法完整反映验收的具体情况

- 部分项目验收单显示的材料清单与后附材料不一致

- 部分项目验收单显示在未收到发票情况下通过验收

- 学术推广项目的验收材料缺少打卡记录、现场走访等证明材料

- 验收材料普遍存在未记录会议或展览举办具体地点等异常情形

3. 公司在审核问询回复中称已建立完善的业务推广费内控管理机制,但与实际情况不符。

4. 公司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5. 邹方明、柏桓、郑学刚作为公司高管,未能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这些违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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